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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税务师考试《税法二》习题及答案(十三)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1-08

16.2016年1月,居民企业A股东会作出决定,用企业的库存商品投资居民企业B。该批商品的公允价值700万元,计税基础400万元,2017年2月初,A企业以1350万元的价格转让B企业股权,假设不考虑其他税费,下列关于A企业上述业务的的税务处理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2016年度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

B.2016年取得股权时计税基础为460万元

C.2017年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为240万元

D.2017年股权转让所得650万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所得税,2014年确认的所得额应为75万元;选项B,企业取得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应以非货币性资产的原计税成本为计税基础,加上每年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逐年进行调整,所以取得时的股权计税基础=400+60=460(万元);选项C,2107年转让股权,停止递延政策,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60×4=240(万元);选项D;A公司股权转让所得=1350-700=650(万元)。

17.下列各项债权,准予作为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是( )。

A.行政部门干预逃废的企业债权

B.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未按期偿还的企业债权

C.企业未向债务人追偿的债权

D.由国务院批准文件证明,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债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税法规定,以下股权和债权不得作为损失在税前扣除:(1)债务人或者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未按期偿还的企业债权;(2)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借口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权;(3)行政干预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权;(4)企业未向债务人和担保人追偿的债权;(5)企业发生非经营活动的债权;(6)其他不应当核销的企业债权和股权。

18.下列应收账款损失,如已说明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并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是( )。

A.逾期3年的20万元应收账款损失

B.相当于企业年度收入千分之一的应收账款损失

C.逾期2年的10万元应收账款损失

D.逾期1年的10万元应收账款损失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企业逾期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选项B、C、D,企业逾期1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5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19.下列情形中,不能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是( )。

A.因自然灾害导致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B.债务人被依法注销,其清算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应收账款

C.债务人2年未偿清且有确凿证据证明无力偿还的应收账款

D.法院批准破产重组计划后无法追偿的应收账款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债务人逾期3年未偿清,且有确凿证据证明无力偿还的应收账款,可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0.依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发生下列情形,导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部分,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所得税前扣除的是( )。

A.债务人死亡,遗产继承人拒绝偿还的

B.债务人解散,清算程序拖延达3年的

C.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无法追偿的

D.债务人4年未清偿,追偿成本超过应收账款的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3)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4)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5)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21.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的有( )。

A.企业被盗的固定资产或存货发生的净损失

B.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C.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D.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E.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正确答案』BCDE

『答案解析』选项A需要专项申报扣除。

22.企业申报扣除各项资产损失时,应提供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下列各项中属于外部证据的有( )。

A.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

B.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者裁定

C.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

D.企业的破产清算公告或清偿文件

E.仲裁文书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选项C属于内部证据。

23.某市区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6500万元,另外取得投资收益320万元,全年发生产品销售成本和相关费用共计5300万元。缴纳的税金及附加339万元,发生的营业外支出420万元,12月末企业自行计算的全年会计利润总额761万元,预缴企业所得税96万元,未留抵增值税。2018年1月经聘请的税务师事务所审核,发现以下问题:

(1)8月中旬以预收款方式销售一批产品,收到预收账款234万元,并收存银行。12月下旬将该批产品发出,但未将预收款转作收入。

(2)9月上旬接受客户捐赠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10万元,进项税额1.7万元,企业将捐赠收入直接计入“资本公积”账户核算。

(3)10月购置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属于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范围)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18万元,进项税额3.06万元,企业将购置设备一次性计入了成本扣除。假定该设备会计与税法折旧期限均为10年,不考虑残值。

(4)成本费用中包含业务招待费62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97万元。

(5)投资收益中有12.6万元是从其他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其余为股权转让收益,营业外支出中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赠款130万元,直接捐赠10万元。

(6)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856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20万元。职工福利费实际支出131万元,职工教育经费实际支出32万元。(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税率15%)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该企业应补缴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为( )万元。

A.35.02  B.36.38  C.32.30  D.37.40

(2)该企业2017年度经审核后会计利润总额为( )万元。

A.961.0  B.972.7  C.951.6  D.987

(3)业务招待费和新产品研发费分别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万元。

A.调增28.5  B.调增29.5   C.调增24.8  D.调减48.5

(4)投资收益和捐赠分别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万元。

A.调增21.56  B.调增24.68   C.调减12.6  D.调增25.81

(5)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分别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万元。

A.调增10.16  B.调增10.6  C.调增2.88  D.调增11.16

(6)2017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万元。

A.50.26  B.52.125  C.49.07  D.52.29

『正确答案』(1)D;(2)D;(3)AD;(4)AC;(5)BCD;(6)D。

『答案解析』

(1)补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234÷(1+17%)×17%×(1+7%+3%)=37.4(万元)

(2)会计利润总额=761+234÷(1+17%)+(10+1.7)+(18-18÷10÷12×2)-34×(7%+3%)=987(万元)

(3)业务招待费:(6500+200)×0.05%=33.5(万元),62×60%=37.2(万元),纳税调整额=62-33.5=28.5(万元),调增;新产品研发费用:97×50%=48.5(万元),调减。

(4)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是免税的。所以投资收益12.6万元应该纳税调减;公益性捐赠130万元,捐赠限额=987×12%=118.44(万元),调增额=130-118.44=11.56(万元);直接捐赠10万元应该调增,合计捐赠调增额=11.56+10=21.56(万元)。

(5)工会经费20万元,扣除限额=856×2%=17.12(万元),调增额=20-17.12=2.88(万元);教育经费32万元,扣除限额=856×2.5%=21.4(万元),调增额=32-21.4=10.6(万元);职工福利费131万元,扣除限额=856×14%=119.84(万元),调增额=131-119.84=11.16(万元)。

(6)应补缴企业所得税=(987+28.5-48.5-12.6+21.56+2.88+10.6+11.16)×15%-18×10%-96=52.29(万元)

底稿样式参考:

增:234÷1.17×17%=34

城:34×(7%+3%)=3.4

会:761+200+(10+1.7)+(18-18÷10÷12×2)-3.4=987

基数:6500+200=6700

抵税:18×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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