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税务师考试《税法二》模拟试题及答案12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4-02
中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D
【解析】商业企业购进货物,支付货款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2.【答案】D
【解析】化妆品、护肤护法品、玉器应在生产环节缴纳消费税。
3.【答案】D
【解析】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应当按建筑业3%和销售不动产5%缴纳营业税。
4.【答案】A
【解析】外商投资企业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但不缴纳城建税。
5.【答案】C
【解析】根据《海关法》规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实际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完税价格。
6.【答案】C
【解析】4000×14×(1-60%)=22400(元)。
7.【答案】B
【解析】对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和加罚的利息不允许扣除。
8.【答案】B
【解析】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9.【答案】D
【解析】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以及华侨、港澳台同胞征收城市房地产税,不征房产税。
10.【答案】D
【解析】(200+150+50)×0.3‰=1200(元)。
11.【答案】A
【解析】担保支出、税收的滞纳金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企业接受捐赠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等,在经营中使用或将来销售处置时,可按税法规定结转存货销售成本、投资转让成本或扣除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额。
12.【答案】C
【解析】从事信贷、租赁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逐年按照年末放贷余额的3%以内,计提坏账准备。
13.【答案】C
【解析】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取得一次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14.【答案】A
【解析】税收保全措施适用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15.【答案】A
【解析】税务机关或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是构成税务行政赔偿责任的核心要件,也是税务行政赔偿责任存在的前提。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AB
【解析】为捐赠而购进的货物对外捐赠时,视同销售计缴增值税;生产中的废品所用购进货物,不属于非正常损失。
2.【答案】AC
【解析】关税、消费税采用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相结合实行税款复合征收办法。
3.【答案】CD
【解析】代理业务以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报酬为营业税依据。金融企业从事受托收款业务,如代收电话费、水电煤气费、信息费、学杂费、寻呼费、社保统筹费、交通违章罚款、税款等,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委托方价款后的余额。
4.【答案】AD
【解析】纳税人违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规定被加罚的滞纳金和罚款不能作为计征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5.【答案】AB
【解析】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简称行邮税,是海关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其中,包含了在进口环节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
6.【答案】ABC
【解析】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煤炭,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售量和加工产品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
7.【答案】AB
【解析】房地产的出租由于产权不变更,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对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定,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8.【答案】ABC
【解析】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是国家级税收优惠政策。
9.【答案】BCD
【解析】纳税人自建房屋自建成次月起的缴纳房产税。
10.【答案】ABCD
【解析】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11.【答案】AC
【解析】关联方之间的往来账款不确认为坏账,也不得计提坏账准备。应收票据不计提坏账准备。
12.【答案】CD
【解析】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无赔款优待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企业直接捐赠给小学的计算机设备视同非公益性捐赠。
13.【答案】ABCD
【解析】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于能源、交通、港口、码头基础设施的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不受投资区域限制。
14.【答案】ABC
【解析】投资者的工资不允许在税前扣除,但可扣除其生计费,标准由当地省级地方税务局确定。
15.【答案】AB
【解析】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可延期缴纳税款,所称特殊困难是指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