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税务师《税法二》考前模拟试卷及答案解析5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8-15
中参考答案:
1.
【答案】C
【解析】合伙企业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2.
【答案】A
【解析】选项B: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选项C: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选项D:被投资企业将股权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3.
【答案】C
【解析】选项A: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选项B: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选项D:宣传媒介的收费,应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广告的制作费,应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4.
【答案】B
【解析】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因此,A企业取得投资转让所得=550-400=150(万元),该项投资转让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50×25%=37.5(万元)。
5.
【答案】D
【解析】财政拨款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免税收入。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11年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500-100-17-700-(800-100)+(700-100-500)×50%]×25%=258.25(万元)。
6.
【答案】C
【解析】经过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限于21个城市)、动漫企业、中关村示范区科技创新创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教材这里80%是错误的,正确比例应当为8%。
7.
【答案】A
【解析】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的,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8.
【答案】B
【解析】非股权支付比例=720÷(6480+720)=10%,甲公司取得非股权支付额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9-7)×1000×80%×10%=160(万元)。
9.
【答案】A
【解析】(1)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在此期间,乙未缴付规定的出资10万元,即应缴注册资本与实缴注册资本的差额为10万,故其对应借款利息不得税前扣除。该期间A公司实收资本100万元和借款余额100万元均未变化,因此将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作为一个计算期。
此期间A公司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100×7%÷2×10÷100=0.35(万元)。
(2)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此期间,乙已将拖欠出资补齐,不存在因投资不到位而无法扣除的利息。企业在2011年下半年一共发生借款利息=100×7%÷2=3.5(万元),不用纳税调整。
所以,2011年度A公司税前不得扣除的利息为0.35万元。
10.
【答案】B
【解析】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即实际资产损失),以及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但符合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即法定资产损失)。
11.
【答案】B
【解析】企业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
12.
【答案】B
【解析】企业销售位于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开发项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由各省、自治、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不得低于10%确定。
13.
【答案】D
【解析】选项D:企业开发产品转为自用的,其实际使用时间累计未超过12个月又销售的,不得在税前扣除折旧费用。
14.
【答案】B
【解析】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含佣金或手续费)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10%的部分,准予据实扣除。
15.
【答案】C
【解析】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增减变化达到20%的,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
16.
【答案】D
【解析】该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即2008年和2009年免企业所得税,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11年按照24%的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实行减半征税。2007年的亏损,2008年和2010年均税前弥补30万元,2011年税前弥补20万元;2008年的亏损,2011年税前弥补20万元。2011年度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60-20-20)×24%×50%=2.4(万元)。
17.
【答案】B
【解析】对位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09年和2010年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2011年取得的所得,应当按照25%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自成立之后该企业共应缴纳企业所得税=60×25%×50%=7.5(万元)。
18.
【答案】A
【解析】变价收入应冲减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自产货物用于不动产的在建工程,企业所得税不视同销售,增值税视同销售,应当计算缴纳增值税,按成本加增值税结转。改造后年折旧额=(1000/20×12-10+350+400×17%+220)÷(12+4)=76.75(万元)。
19.
【答案】C
【解析】采取加速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法定折旧年限的60%。
20.
【答案】C
【解析】居民企业从与我国政府订立税收协定(或安排)的国家(地区)取得的所得,按照该国(地区)税收法律享受了免税或减税待遇,且该免税或减税的数额按照税收协定规定视同已缴税额在中国的应纳税额中抵免的,该免税或减税数额可作为企业实际缴纳的境外所得税额用于办理税收抵免。境外所得应补缴企业所得税=50÷(1-15%)×(25%-20%)=2.94(万元)。
21.
【答案】B
【解析】对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非居民企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该外国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8+100)×10%=10.8(万元)。
22.
【答案】C
【解析】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自2009年1月1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生产用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可以从其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增值税税额允许抵扣,其专用设备投资额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2011年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00-30)×25%-23.4/1.17×10%=15.5(万元)。
23.
【答案】C
【解析】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120÷(1-25%)×25%=40(万元)。
24.
【答案】A
【解析】税务机关依照规定做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按照规定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间,按日加收利息。企业依照规定提供有关资料的,可以只按规定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加收的利息,本题没有提供相关资料,所以要按日加收5%的利息。应加收的利息=60×(5.5%+5%)×61/365=1.05(万元)。
25.
【答案】D
【解析】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总额、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境外所得缴纳所得税的扣除限额=50×15%=7.5(万元),在境内应补缴企业所得税=7.5-6=1.5(万元)。
境内汇总纳税时实际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60×15%+1.5=25.5(万元)。
26.
【答案】C
【解析】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时,企业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不能准确计算该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该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为该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
27.
【答案】B
【解析】我国根据国际惯例,对个人所得税中的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划分,采用了国际上常用的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
28.
【答案】B
【解析】雇主为其雇员定率负担部分税款的,计算公式为:(1)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负担比例)÷(1-税率×负担比例);(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注意,公式(1)中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本题纳税人属于附加费用扣除范围,适用4800元/月的扣除标准。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贾某2011年12月份工资应纳税所得额=(8000-4800-105×20%)÷(1-10%×20%)=3243.88(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243.88×10%-105=219.39(元)。
29.
【答案】A
【解析】(1)约翰在第6年一次离境超过30天,所以需要重新计算在华天数。2011年约翰在中国境内居住超过183天、不足一年,所以当年境内工作期间境内、外支付部分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2)约翰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5000+15000-4800)×30%-2755]×(31-7.5)/31=5916.69(元)。
30.
【答案】A
【解析】纳税人如不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按转让收入额的3%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该收藏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000×3%=24000(元)。
31.
【答案】C
【解析】选项A: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现金形式取得的补贴,不免税。选项B: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选项D: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的赠品所得,应按“偶然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2.
【答案】C
【解析】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缴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33.
【答案】A
【解析】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自2011年9月1日起,工资、薪金法定扣除项目为3500元/月。2012年度李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00/12-3500)×10%-105]×12=2540(元)。
34.
【答案】B
【解析】自2004年1月20日起,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并入营销人员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个人在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当将董事费和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宋某10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000+15000+1000+2000-3500)×25%-1005=3620(元)。
35.
【答案】A
【解析】对于股份制企业在分配股息、红利时,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自2005年6月13日起暂减按50% 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陈某上述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20%×50%+10000×1×20%×50%=300+1000=1300(元)。
36.
【答案】C
【解析】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取得的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的所得,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37.
【答案】B
【解析】该行为实质上是购买者个人以所购商店交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而取得的房屋租赁收入支付了部分购房价款。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对购买者个人少支出的购房价款,应视同个人财产租赁所得,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每次财产租赁所得的收入额按照少支出的购房价款和协议规定的租赁月份数平均计算确定。
38.
【答案】C
【解析】税后所得即不含税收入。应纳税所得额=[10000×(1-20%)]÷84%=9523.81(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9523.81×20%=1904.76(元)。
39.
【答案】B
【解析】甲某2010年在中国居住不足一个纳税年度,2011年在中国境内居住超过183天但是不满1年,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30000 +60000 -4800)×45%-13505]×12.5÷31=10014.11(元)。注意自2011年9月1日之后,工资、薪金所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适用新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40.
【答案】A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实际发生额的60%=30×60%=18(万元);销售收入的5‰=2000×5‰=10(万元)。所以该个人独资企业计算2011年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10万元。
41.
【答案】C
【解析】该个体工商户2011年的营业收入(销售收入)=20+4=24(万元),销售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中,不属于营业收入。个体工商户允许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销售收入×15%=24×15%=3.6(万元)。
42.
【答案】D
【解析】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王某2011年12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800-3500)×3%+(2000-800)×20%=279(元)。
43.
【答案】A
【解析】(1)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需要计算确定其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以便依照税法和协定或安排的规定判定其在华负有何种纳税义务时,均应以该个人实际在华逗留天数计算。上述个人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1天计算其在华实际逗留 天数。(2)对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同时担任职务或仅在境外机构任职的境内无住所个人,在计算其境内工作期间时,对其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半天计算为在华实际工作天数。
约翰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31-5)+30+31+(8+30-13)+31+20=163(天)
约翰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天数=(31-5.5)+30+31+(7.5+30-13.5)+31+19.5=161(天)。
44.
【答案】B
【解析】选项A: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B:从2002年5月1日起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不符合题意;选项C:个人从任职的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属于税法明确作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的所得;选项D: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符合题意。
45.
【答案】B
【解析】追加印数取得的稿酬应和原版稿费合并扣除费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报社稿酬作为单独一次收入,达不到纳税标准,所以不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故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教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300)×(1-20%)×20%×(1-30%)+100000×(1-20%)×20%=593.6+16000=16593.6(元)。
46.
【答案】C
【解析】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
47.
【答案】B
【解析】选项A: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一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选项C: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范围,要按照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D:对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要按照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8.
【答案】A
【解析】应纳税所得额=70-63+0.37×12-(0.2×8+0.35×4)(生计费)=8.44(万元)
前8个月应纳税额=(8.44×35%-0.675)×8/12=1.52(万元)
前4个月应纳税额=(8.44×30%-0.975)×4/12=0.52(万元)
全年应纳税额=1.52+0.52=2.0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