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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考点复习(1)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2-15

2018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考点复习(1)

  (一)地上建筑物

  从价计征: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从租计征: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4%)

  (二)独立地下建筑物

  房产用途税额计算公式

  1.工业用房产

  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原值减除比例)×1.2%

  2.商业和其他用房产

  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原值减除比例)×1.2%

  3.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4.地下建筑物的原价折算为应税房产原值的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和地方税务部门在幅度内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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