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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税法二》考点解析:个人所得税特点和立法原则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8-28

  【知识点】:个人所得税特点和立法原则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一)实行分类征收

  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大体分为三种类型: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和混合所得税制。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即将个人取得的各种所得划分为“类”,分别适用不同的费用减除规定、不同的税率和不同的计税方法。(先分人,再分类,最后计算)

  (二)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分类所得税制一般采用比例税率,综合所得税制通常采用超额累进税率。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根据各类个人所得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将这两种形式的税率运用于个人所得税制。对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实行量能负担。对劳务报酬、稿酬和资本利得性所得,采用比例税率,实行等比负担。

  (三)费用扣除额较宽

  我国本着费用扣除从宽、从简的原则,采用费用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两种方法。

  (四)计算简便

  用应税所得的收入减去允许扣除的,剩下的部分作为所得额,乘以规定的税率。

  (五)采取源泉扣缴和个人申报两种征纳方法

  源泉扣缴,由支付单位来代扣代缴税款;自行申报,有一些个人所得的项目要自行申报纳税。

  三、个人所得税的立法原则(了解)

  1.调节收入分配,体现社会公平;

  2.增强纳税意识,树立义务观念;

  3.扩大聚财渠道,增加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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