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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税务师考点《税法一》习题:增值税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1-02-08

  参考答案及解析:

  1.【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C没有可以选择按简易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规定。

  2.【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应纳税额=168000×13%-1346-100×9%-8425=12060(元)

  实际税负=12060÷168000×100%=7.18%,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实际应负担的增值税=168000×3%=5040(元)

  3.【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海关保税进口料件的金额后确定。

  4.【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其他项目均不免征增值税。

  5.【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应纳增值税=200000÷(1+1%)×1%=1980.20(元)

  6.【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小规模纳税人进口货物,不适用3%的征收率,应根据所进口的货物确定适用税率。进口缴纳增值税=20000×(1+7%)×13%=2782(元)

  自201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向海关和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合计为2782元。

  7.【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凭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免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或者按照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依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税额:可抵免税额=价款/(1+13%)×13%,当期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下期继续抵免。应纳增值税税额=131200÷(1+3%)×3%-3000÷(1+13%)×13%=3476.23(元)

  8.【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关税完税价格=30000+5000=35000(元);组成计税价格=35000×(1+20%)=42000(元);甲企业进口环节应缴纳增值税=42000×13%=5460(元)。

  9.【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如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甲供工程、清包工、建筑业老项目等可以选择简易计税,适用3%的征收率;选项C,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适用5%征收率。

  10.【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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