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章节练习:土地增值税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0-08-04
中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销售费用计入开发费用,开发费用不作为加计扣除的基数。
2.【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东部地区省份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不得低于2%。
3.【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各类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
4.【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5.【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企业以房地产抵债,发生房地产产权转让,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选项A,转让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按现行规定不征税;选项B,出租房产,没有发生房地产产权的转让,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选项C,国有土地出让,不在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之列。
6.【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是指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各种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在内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利益。但是不包括租金收入,因为出租没有发生房地产产权的转移。
7.【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扣除项目金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及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税费=1000+1500+100+(1000+1500)×4%+7000×9%×(7%+3%)+7000×0.05%=2766.50(万元)
增值额=7000-2766.50=4233.50(万元)
增值率=4233.50÷2766.50×100%=153.03%,适用50%税率,速算扣除系数15%。
土地增值税税额=4233.50×50%-2766.50×15%=1701.78(万元)
8.【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新建房时,印花税包含在开发费用中扣除,不能再单独作为税金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房屋,不缴纳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旧房,印花税可以作为税金单独扣除。
9.【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收入总额=450(万元),扣除项目=700×50%+30=380(万元),增值额=450-380=70(万元),增值率=70÷380×100%=18.42%,适用税率30%。应纳土地增值税=70×30%=21(万元)。
10.【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对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税务机关核实,可免征土地增值税。
11.【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转让旧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12.【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纳税人既建普通标准住宅,又搞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不分别核算增值额或不能准确核算增值额的,其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不适用免税规定。
13.【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实行按次征收,纳税时间、缴纳方法根据房地产转让情况而定。
14.【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15.【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约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发票的,按发票所载金额予以扣除;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未开具发票的,扣留的质保金不得计算扣除。
16.【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用房地产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计算评估价格。评估价格=3000×60%=1800(万元)。
17.【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属于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2)前期工程费;(3)建筑安装工程费;(4)基础设施费;(5)公共配套设施费;(6)开发间接费用。
18.【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B属于房地产开发费用;选项C、D属于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多项选择题
19.【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选项C,回迁户支付给房地产企业的补价,应抵减本项目拆迁补偿费。
20.【正确答案】BE
【答案解析】选项B,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经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中全额扣除;选项E,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可以扣除。
21.【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B,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税;选项D,对企业改制、资产整合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予以免税;选项E,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对于优惠政策,重点记忆: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2)转让旧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税。
(3)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22.【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B,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选项D,对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选项E,房地产评估增值,没有发生房地产权属的转让,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23.【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在土地开发中,因道路、绿化等公共设施用地是不能转让的,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法规,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的费用是计算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24.【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对于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房时代收的各项费用,如果代收费用是计入房价中向购买方一并收取的,可作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计税;如果代收费用未计入房价中,而是在房价之外单独收取的,可以不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
25.【正确答案】BCE
【答案解析】选项A,对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和加罚的利息不允许扣除;选项D,利息的上浮幅度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超过上浮幅度的利息部分不得扣除。
26.【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转移任意一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情形。
27.【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提费用,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