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备考练习(15)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0-02-29
中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
【答案】C
【解析】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的原油指的是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2.
【答案】D
【解析】对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气资源税减征40%。
3.
【答案】B
【解析】对衰竭期煤矿开采的煤炭,资源税减征30%。
4.
【答案】C
【解析】成品油不属于资源税应税产品,将开采的原油用于加工成品油,视同销售,缴纳资源税。该油田当月应纳的资源税=(4+1.5)×16000÷4×6%=1320(万元)。
【知识点】
5.
【答案】D
【解析】纳税人开采应税产品由其关联单位对外销售的,按其关联单位的销售额征收资源税。该油田当月应缴纳资源税=(100×8000+100×9000+100×9500)/10000×6%=15.9(万元)。
6.
【答案】C
【解析】纳税人既有对外销售应税产品的,又有将应税产品自用于除连续生产应税产品以外的其他方面的,自用的这部分应税产品,按纳税人对外销售应税产品的平均价格计算销售额征收资源税。平均价格=(100×3+80×4)/(100+80)=3.44(元/立方米)该企业当月应缴纳资源税=(100×3+80×4+10×3.44)×6%=39.26(万元)。
7.
【答案】C
【解析】该厂应纳资源税=4000×2÷10000=0.8(万元)。
8.
【答案】A
【解析】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销售的,以洗选煤销售额乘以折算率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应纳资源税=240×5%+30×75%×5%=13.13(万元)。
9.
【答案】A
【解析】资源税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税款,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支付首笔货款或首次开具支付货款凭据的当天。
10.
【答案】A
【解析】扣减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二、多项选择题
1.
【答案】BCDE
【解析】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依法缴纳资源税。
2.
【答案】ACD
【解析】选项B:纳税人在本省、自 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决定;选项E: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3.
【答案】ABE
【解析】选项C:食用盐不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生产食用盐销售的工业企业不是资源税纳税人。选项D:资源税“进口不征”,所以进口天然原油的军事单位不是资源税纳税人。
4.
【答案】BCE
【解析】选项A:在确定伴生矿资源税税额时,以作为主产品的元素成分作为定额的主要考虑依据,同时也考虑作为副产品的元素成分及有关因素,但以主产品的矿石名称作为应税品目;选项D:岩金矿原矿已缴纳过资源税,选冶后形成的尾矿进行再利用的,只要纳税人能够在统计、核算上清楚地反映,并在堆放等具体操作上能够同应税原矿明确区隔开,不再计征资源税。尾矿与原矿如不能划分清楚的,应按原矿计征资源税。
5.
【答案】ABCE
【解析】选项D,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应税产品直接出口的,按其离岸价格(不含增值税)计算销售额征收资源税。
6.
【答案】AD
【解析】纳税人将开采的原煤自用于连续生产洗选煤的,在原煤移送使用环节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原煤计算缴纳资源税。已税原煤加工的洗煤,不缴纳资源税。
7.
【答案】ABCD
【解析】进口环节不征收资源税。
8.
【答案】BCDE
【解析】选项A,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矿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运杂费用。
9.
【答案】DE
【解析】资源税立法原则概括为两点,即普遍征收和级差调节。
10.
【答案】CE
【解析】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税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首笔货款或首次开具支付凭证的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