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备考练习(2)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0-02-17
中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 B
【解析】本题考核混合销售和兼营的知识点。选项B属于营业税的混合销售,应征收营业税。
2、【答案】 C
【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征税范围特别规定的知识点。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3、【答案】 D
【解析】本题考核低税率范围的知识点。森林砍伐机械、农用汽车不属于13%税率的农机范围。
4、【答案】A
【解析】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增值税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月,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
5、【答案】C
【解析】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得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可以委托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6、【答案】 A
【解析】本题考核销项税额计算的知识点。销项税额=(2000+350×10)÷(1+17%)×17%=799.15(元)
7、【答案】 C
【解析】本题考核准予抵扣的进项税的知识点。烟叶收购金额=烟叶收购价款×(1+10%)=500×(1+10%)=550(万元)
烟叶可以抵扣的进项税=(烟叶收购金额+烟叶税)×13%=550×(1+20%)×13% =85.8(万元)
当月抵扣进项税额=85.8+6×11%=86.46(万元)
8、【答案】B
【解析】当期货物销售应纳增值税=200×17%-(150+10×2)×17%-32=-26.9(万元)
当期提供技术服务应纳增值税=20×6%-0.8=0.4(万元)。
9、【答案】D
【解析】辅导期纳税人一个月内多次领购专用发票的,应从当月第二次领购专用发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专用发票。该纳税人应预缴的增值税=25×3%=0.75(万元)。
10、【答案】 A
【解析】购进免税农产品准予按买价乘以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运费可以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运费金额计算抵扣,对于管理不善发生的损失,要按规定作进项税转出。准予抵扣的进项税=(10000×13%+3000×11%)×(1-1/4)=1222.5(元)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ABCD
【解析】用于正常损失货物的进项税,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
2、【答案】ACDE
【解析】对代理进口货物,以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上的纳税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即对报关进口货物,凡是海关的完税凭证开具给委托方的,对代理方不征增值税;凡是海关的完税凭证开具给代理方的,对代理方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3、【答案】 ABCD
【解析】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实行免税并退税的政策。
4、【答案】 ABDE
【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征税范围特别规定的知识点。选项C,纳税人销售货物同时代办保险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
5、【答案】 AC
【解析】选项B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的具体限额,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选项D对于不能分别核算可享受与不得享受优惠政策业务销售收入的企业不得享受优惠;选项E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与下岗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可选择适用最优惠政策,但不能累加。
6、【答案】ACD
【解析】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下列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1)按照认定办法规定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只从事出口贸易,不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除外;(2)增值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3)骗取出口退税的;(4)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的;(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7、【答案】 ABD
【解析】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适用4%征收率。
8、【答案】 CDE
【解析】选项A,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双方是既买又卖的业务,分别按购销业务处理;选项B,以旧换新业务中,只有金银首饰以旧换新,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价款计税,其他货物以旧换新均以新货物不含税价计税,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9、【答案】ABCE
【解析】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0、【答案】ABCD
【解析】虚开专用发票具体包括如下行为:(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专用发票。
三、计算题
【答案】(1)D;(2)C;(3)B;(4)D
【解析】
(1)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50+3)×10%=5.3(万元),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53+5.3)×17%=9.91(万元)。进口环节应缴纳的税金合计=5.3+9.91=15.21(万元)。
(2)业务(1):为生产免税产品购入原材料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业务(2):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货物,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按照3%的征收率抵扣进项税额;业务(3):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业务(7):外购货物因管理不善丢失的,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甲企业当月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2×3%+3.4+(0.8+0.3)×7%+5×80%×17%+9.91-(76.79-2.79)÷(1-13%)×13%-2.79÷(1-7%)×7%=2.86(万元)。
(3)增值税销项税额=5×17%+30×40%×17%+(30-5)×17%=7.14(万元)
甲企业当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7.14-2.86=4.28(万元)。
(4)选项A: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的包装材料A,可以按照3%的征收率抵扣进项税额;选项B:该企业当月国内购进业务运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1000×7%=770(元);选项C: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A产品给丙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本月收回40%的货款,即12万元为计税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四、综合分析题
【答案】(1)D;(2)C;(3)C;(4)A。
【解析】
业务1:收购花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50000×13%=6500(元),支付运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400×7%=28(元)
业务2:收取运费应计算的销项税为
585÷1.17×17%=85(元),业务2应收取的销项税为85+65000×17%=11135(元)
业务3:甲公司代垫运费,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给购买方,并且将发票转交给购买方,不需要缴纳增值税。该业务的销项税额为25000×17%=4250(元)
业务4:甲公司支付运费,取得运费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为3000×7%=210(元),向乙公司收取运费,应作为价外费用计算销项税,销项税=900÷1.17×17%=130.77(元),业务4销项税额合计为:400000×17%+130.77=68130.77(元)
业务5:支付运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600×7%=42(元),该业务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00000×17%+42=51042(元)
业务6:支付运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1000×7%=70(元),该业务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180000×17%+70=30670(元)
业务7: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00÷(1-7%)×7%+(3000-100)÷(1-13%)×13%=440.86(元)
当月支付运费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8+210+42+70=350(元)
当月收取运费应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85+130.77=215.77(元)
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合计:6500+28+210+51042+30670-440.86=88009.14(元)
当月的销项税额合计:11135+4250+68130.77=83515.77(元)
当月应纳增值税为:83515.77-88009.14=-4493.3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