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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模考试题(十七)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0-02-13

  1.某公司进口卷烟200箱, 每箱关税完税价为60000元;关税率为25%;

  (1).下述关于进口卷烟陈述正确是(   )。

  A.对上述卷烟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时,应同时征收消费税定额税和从价税

  B.计征从价税时,应首先根据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确定进口卷烟所适用的消费税税率

  C.进口卷烟的每标准箱和境内的每标准箱标准不一致的,按进口标准执行

  D.计算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时,国家规定的税率按最高税率使用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对上述卷烟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时,应同时征收消费税定额税和从价税;计征从价税时,应首先根据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确定进口卷烟所适用的消费税税率。

  (2).下列公式引述正确的是(   )。

  A.每标准条进口卷烟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30%)+每条定额税

  B.每标准条进口卷烟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率)/(1-45%)

  C.每标准条进口卷烟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50)/(1-30%)

  D.每标准条进口卷烟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0.6)/(1-消费税税率)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对上述卷烟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时,应同时征收消费税定额税和从价税。计征从价税时,应首先根据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确定进口卷烟所适用的消费税税率,然后再根据组成计税价格和所适用的消费税税率,征收应纳税款。具体计税方法如下:(一)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其中,关税完税价格和关税为每标准条的关税完税价格及关税税额;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标准条(200支)0.6元(依据现行消费税定额税率折算而成);消费税税率固定为30%。

  (3).每标准条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是(  )。

  A.545.45 B.546.55 C.429.43 .429.54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60000+15000+150)/(1-30%)/250=429.43元;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50元人民币,适用比例税率为45%。

  (4).进口卷烟的消费税是(  )。

  A.12327272.73 B.27327272.73 .12327272.89 .27327272.58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60000+15000+150)/(1-45%)×200=27327272.73元

  进口增值税=27327272.73×17%=4645636.36元

  进口消费税=27327272.73×45%+200×150=12327272.73元

  2.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8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某农场收购玉米20吨,每吨收购价2000元,已入库,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40000元;运费为3800元,运费发票没有注明起运地和到达地;

  (2)将收购的20吨玉米运往异地的乙酒厂生产加工白酒,白酒加工完毕,企业收回白酒10吨,取得乙酒厂开具防伪税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25000元,代垫辅料价值15000元,加工的白酒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

  (3)本月内甲酒厂将收回的白酒售出7吨,每吨不含税销售额16000元。

  (4)从农户手中收购甜菜10吨,收购凭证上价款18000元;取得运费发票,运费额为1200元,酿制成甜菜白酒6吨,售价6000元/吨,本月全部销售。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乙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元。

  A.48000.67 B.38000.67 C.38733 D.36200

  【正确答案】D

  (2).乙酒厂应缴的增值税为()元。

  A.4800 B.3800 C.6800 00

  【正确答案】C

  (3).甲酒厂销售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应交消费税为()元。

  A.0 B.38000 C.38733 D.88733

  【正确答案】A

  (4).甲酒厂本月交消费税为()元。

  A.4000 B.3800 C.3600 D.1140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1)乙酒厂:

  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成本为不含增值税的价格

  ①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20×2000×(1-l3%)+3800+(25000+15000)]÷(1-25%)=(34800+3800+40000)/(1-25%)=104800(元)

  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04800×25%+10×2000×0.5=36200(元)

  ②应纳增值税=(25000+15000)×17%=6800元

  (2)甲酒厂:

  ①销售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不交消费税。

  ②甜菜酒按薯类白酒征税;

  消费税=6×2000×0.5+6×6000×15%=11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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