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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辅导试题及答案4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2-27

  1标准答案:B

  解析:农业灌溉用水不征收增值税

  2.标准答案:C

  解析:本题的考核点是销售旧固定资产政策。根据现行政策,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应纳增值税=10÷(1+4%)×4%×50%×10000=1923元。

  3.标准答案:B

  解析:军队系统各单位从事加工、修理、修配武器及其零配件、弹药、军训器材、部队装备的业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军事工厂之间为了生产军品相互提供货物以及为了制造军品相互提供的专用非标准设备、工具、模具、量具等免征增值税。对军工系统以外销售的按规定征税。

  4.标准答案:C

  解析: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国有粮食企业,对外销售食用植物油业务,除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继续免征增值税外,其余的一律征收增值税;农膜属于免征增值税的农业生产资料。

  5.标准答案:B

  解析:应纳税额=68000×17%-1346-200×7%=10200(元)

  实际税负=10200÷68000=15%,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实际应纳税额=68000×3%=2040(元)

  6.标准答案:D

  解析:税法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以废旧轮胎为全部原料生产的胶粉,才能免征增值税;软件企业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7.标准答案:C

  解析:生产和销售免征增值税货物或劳务的纳税人要求放弃免税权,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一经放弃免税权,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

  8.标准答案:D

  解析: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9.标准答案:B

  解析: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法的纳税人,当每月开票金额大于应征增值税税额时,征收税款的依据是以开票金额为依据征收税款,并作为下一年度核定定期定额的依据。

  10.标准答案:A

  解析:销项税额=7020÷1.17×280×17%-6786÷1.17×2×17%=283628(元),进项税额=35000-1870=33130(元),应纳增值税税额=283628-33130=2504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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