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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章节考点练习解析9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8-22

  (四)进项税额不足抵扣处理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0,余额留抵下期继续抵扣增值税

  (五)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存货及留抵税额处理

  存货不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留抵税额也不予退税。

  (六)欠缴增值税、又有留抵税额处理

  1.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

  2.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拖欠的查补增值税

  (七)计算应用

  教材例题:共8个例题,讲解其中一部分:

  【例2-2】某商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3月采用分批收款方式批发商品,合同规定不含税销售总金额为300万元,本月收回50%货款,其余货款于4月10日前收回。由于购货方资金紧张,本月实际收回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零售商品实际取得销售收入228万元,其中包括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商品实际取得收入50万元,收购的旧货作价6万元;购进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价款180万元、增值税30.6万元,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价款0.3万元、增值税0.051万元,该税控收款机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账面成本4万元。计算该企业2009年3月应纳增值税(本月取得的相关发票均在本月认证并抵扣)。

  『正确答案』 该企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当天,由于实际收到的货款小于合同规定本月应收回的货款,因此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本月应收回的货款计算销项税额;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按照新货物的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旧货的收购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扣减。

  销项税额=[150+(228+6)÷(1+17%)]×17%=59.5(万元)

  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0.6+0.051-4×17%=29.971(万元)

  应纳增值税=59.5-29.971=29.529(万元)

  【例2-5】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玉米40吨,每吨收购价3000元,共计支付收购价款l20000元。企业将收购的玉米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某酒厂生产加工药酒,酒厂在加工过程中代垫辅助材料款15000元。药酒加工完毕,企业收回药酒时取得酒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30000元、增值税额5100元,加工的药酒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本月内企业将收回的药酒批发售出,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60000元。另外支付给运输单位的销货运输费用12000元,取得普通发票。

  (2)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50000元、增值税额76500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购货运输费用22500元,取得普通发票。本月将已验收入库货物的80%零售,取得含税销售额585000元,20%用于本企业集体福利。

  (3)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60000元、增值税额27200元,材料验收入库。本月生产加工一批新产品450件,每件成本价380元(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全部售给本企业职工,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71000元。月末盘存发现上月购进的原材料被盗,金额50000元(其中含分摊的运输费用4650元)。

  (4)销售使用过的一台机器(购进时未抵扣进项税额),取得含税销售额32440元。

  (5)当月发生逾期押金收入l2870元。

  试计算该企业5月份应纳的增值税税额。

  计算业务(1)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正确答案』销项税额=260000×17%=44200(元)

  应抵扣的进项税额=120000×13%+5100+12000×7%=21540(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44200-21540=22660(元)

  计算业务(2)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正确答案』销项税额=585000÷(1+17%)×17%=85000(元)

  应抵扣的进项税额=(76500+22500×7%)×80%=62460(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85000-62460=22540(元)

  计算业务(3)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正确答案』销项税额=450×380×(1+10%)×17%=31977(元)

  进项税额转出=(50000-4650)×17%+4650÷(1-7%)×7%=8059.50(元)

  应抵扣的进项税额=27200-8059.50=19140.5(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31977-19140.5=12836.5(元)

  计算业务(4)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正确答案』销售使用过机器应纳增值税=32440÷(1+4%)×4%×1/2=623.85(元)

  计算业务(5)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正确答案』押金收入应纳增值税税额=12870÷(1+17%)×17%=1870(元)

  该企业5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22660+22540+12836.5+623.85+1870=60530.35(元)

  【例2-7】A电子设备生产企业(本题下称A企业)与B商贸公司(本题下称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2月份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1)A企业从B公司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和零部件,取得B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l80万元、增值税30.6万元。

  (2)B公司从A企业购电脑600台,每台不含税单价0.45万元,取得A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270万元、增值税45.9万元。B公司以销货款抵顶应付A企业的货款和税款后,实付购货款90万元、增值税l5.3万元。

  (3)A企业为B公司制作大型电子显示屏,开具了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9.36万元、调试费收入2.34万元。制作过程中委托C公司进行专业加工,支付加工费2万元、增值税0.34万元,取得C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

  (4)B公司从农民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收购货款30万元,支付运输公司的运输费3万元,取得普通发票。入库后,将收购的农产品40%作为职工福利消费,60%零售给消费者并取得含税收入35.03万元。

  (5)B公司销售电脑和其他物品取得含税销售额298.35万元,均开具普通发票。

  要求:

  (1)计算A企业2009年2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2)计算B公司2009年2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在本月认证并抵扣)。

  『正确答案』

  A企业:

  进项税=30.6+0.34=30.94(万元)

  销项税=45.9+(9.36+2.34)÷(1+17%)×17%=47.6(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47.6-30.94=16.66(万元)

  B企业:

  销项税=30.6+35.03÷1.13×13%+298.35÷(1+17%)×17%=77.98(万元)

  进项税=45.9+(30×13%+3×7%)×(1-40%)=48.37(万元)

  应纳增值税=77.98-48.37=29.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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