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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知识点:消费税的税目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4-14

消费税的税目

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共有15个税目;有的税目还下设若干子税目。

消费税税目及学习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烟

子目:1.卷烟2.雪茄烟3.烟丝

【注意辨析】卷烟与雪茄烟不是等同概念,有不同的计税方式、税率也不相同。

卷烟生产和进口环节均采用从量加从价的复合计税的方式。

卷烟在批发环节还有一道复合税,适用税率为11%加0.005元/支。

雪茄烟和烟丝执行比例税率,没有批发环节的消费税。

(二)酒

子目:1.白酒2.黄酒3.啤酒4.其他酒

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采用复合计税的方法。

糠麸白酒、其他原料白酒属于其他酒,适用10%的比例税率。

对以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具有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且酒精度低于38度(含),或以发酵酒为酒基,酒精度低于20度(含)的配制酒,按“其他酒”10%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其他配制酒,按白酒税率征收消费税。

果啤属于啤酒税目。

调味料酒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啤酒(220元/吨和250元/吨)、黄酒采用定额税率。

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按250元/吨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消费品,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有( )。

A.果木酒

B.药酒

C.调味料酒

D.黄酒

E.复制酒

【答案】ABDE

(三)化妆品

含美容、修饰类化状品、成套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

【注意】不含舞台、戏剧、影视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在零售环节纳税,税率5%;

其他非金银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在生产(出厂)、进口、委托加工环节纳税,税率为10%。

(五)鞭炮焰火

不含体育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

(六)成品油

子目:1.汽油2.柴油3.石脑油4.溶剂油5. 润滑油6.航空煤油7.燃料油

【提示】各子目计税时,吨与升之间计量单位换算标准的调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橡胶填充油、溶剂油原料属于溶剂油范围。

航空煤油(也叫喷气燃料)暂缓征收消费税。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1)生产原料中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用量所占比重不低于70%;(2)生产的纯生物柴油符合国家《柴油机燃料调和生物柴油(BDl00)》标准。

成品油生产企业在生产成品油过程中,作为燃料、动力及原料消耗掉的自产成品油,免征消费税。

催化料、焦化料属于燃料油的征税范围。

(七)摩托车

含轻便摩托车和摩托车。

(八)小汽车

子目:1.乘用车2.中轻型商用客车

含9座内乘用车、10-23座内中型商用客车(按额定载客区间值下限确定)。

电动汽车以及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等均不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不征消费税。

(九)高尔夫球及球具

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

(十)高档手表

包括不含增值税售价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手表。

(十一)游艇

本税目只涉及符合长度、材质、用途等项标准的机动艇。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

未经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

(十三)实木地板

含各类规格的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及用于装饰墙壁、天棚的侧端面为榫、槽的实木装饰板,以及未经涂饰的素板。

(十四)电池

(十五)涂料

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4%的进口环节消费税。

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征收4%的进口环节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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