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

导航

2020年税务师《涉税相关法律》预习题及答案1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0-01-09

参考答案:

1.

【答案】BDE

【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

2.

【答案】BC

【解析】选项BC: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从合法性和合理性两方面审查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

3.

【答案】ABCE

【解析】(1)选项A: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2)选项B: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3)选项C: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4)选项D:制定行政法规属于抽象行政行为,不得申请行政复议;(5)选项E: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等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4.

【答案】ACD

【解析】一般情况下,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当事人是行政复议申请人,但在特定条件下,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资格也可能发生转移。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转移的情况是:(1)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2)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3)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

5.

【答案】CE

【解析】(1)选项A: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行政机关与其他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2)选项B: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该派出机构为被申请人;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3)选项D: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该派出机关为被申请人。

6.

【答案】ABCE

【解析】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其上一级主管部门为行政复议机关。

7.

【答案】BD

【解析】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其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为行政复议机关。

8.

【答案】ABC

【解析】(1)选项D:对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2)选项E: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9.

【答案】ACDE

【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一般申请期限的具体计算方法是:(1)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选项C正确);(2)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选项A正确);(3)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选项D正确);(4)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选项B错误);(5)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6)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选项E正确)。

10.

【答案】ABE

【解析】行政复议的受理以复议机关对申请的审查为前提,审查的范围包括:(1)是否符合申请的一般条件;(2)是否超过法定的申请期限;(3)是否重复申请;(4)是否已起诉;(5)复议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表述是否清楚。

11.

【答案】ACD

【解析】(1)选项ACD:行政复议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事实根据的审查包括两个层次:一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具体的证据形式的审查,即对每个孤立的证据本身是否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审查;二是审查这些证据所组成的证据链是否完整,是否能够证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2)选项B:属于对主体的审查。(3)选项E:属于对权限的审查。

12.

【答案】BCD

【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事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1)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2)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选项C正确);(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选项B正确);(4)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5)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选项D正确);(6)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7)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8)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选项AE:不属于中止的情形,而是终止的情形。

13.

【答案】ADE

【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1)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2)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选项A正确);(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有关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选项D正确);(5)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因申请人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该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变更为刑事拘留的(选项E正确)。选项BC:不属于终止的情形,而是属于中止的情形。

14.

【答案】AE

【解析】(1)选项B:行政复议和解必须在法定的时间阶段进行,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愿达成和解只能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2)选项C: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法“经准许”达成和解的,导致行政复议终止的法律效果,即行政复议机构不再继续审理;(3)选项D:行政复议和解制度并非适用于所有行政复议案件,只适用于特定范围的行政复议案件,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

15.

【答案】BCD

【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变更:(1)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明显不当或者适用依据错误;(2)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是经行政复议机关审理查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

16.

【答案】ACE

【解析】(1)选项B:申请人认为作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即有关税收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不能单独提起税务行政复议。(2)选项D:税务行政复议不仅审查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且还审查其适当性。

17.

【答案】ABC

【解析】选项D:对被撤销的税务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2)选项E: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对已处罚款和加处罚款都不服的,一并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18.

【答案】ADE

【解析】申请人对《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14条第(一)项规定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14条第(一)项规定的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

19.

【答案】BCD

【解析】(1)选项A:税务行政复议听证人员不得少于2人;(2)选项E:税务行政复议第三人不参加听证的,不影响听证的举行。

分享到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