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备考试题及解析(8)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8-10
中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
【答案】C
【解析】(1)选项A: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的只能是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2)选项B:行政处罚的目的是教育行政相对人并纠正行政违法行为;(3)选项D:作出行政处罚时必须严格依据法定的权限,在其职能范围内行使,不能超越。
2.
【答案】A
【解析】(1)选项A:行政处罚的目的是纠正违法行为,减少和消除违法行为,教育当事人自觉守法,处罚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2)选项B: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既非意味着可以以罚代刑,也非意味着可以以教代罚;(3)选项CD: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对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也不一定都要实施行政处罚。但是,行政机关未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即作出行政处罚的,虽然违反行政处罚的法律原则,但并不直接导致行政处罚程序违法,不会导致行政处罚行为的无效或撤销。
3.
【答案】C
【解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
4.
【答案】D
【解析】警告是以损害被处罚人名誉权为内容的处罚形式。
5.
【答案】C
【解析】选项C:只有法律、法规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规章没有这个权限。
6.
【答案】B
【解析】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印制发票的企业,可以并处吊销发票准印证。选项B:本题中,甲企业非法印制发票,情节严重,应当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7.
【答案】D
【解析】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3条第1款规定,海关行政处罚由发现违法行为的海关管辖,也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海关管辖。
8.
【答案】A
【解析】(1)选项B: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2)选项C: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9.
【答案】B
【解析】选项B: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2人代理参加听证。
10.
【答案】C
【解析】选项C: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收罚款。
11.
【答案】B
【解析】行政执法机关接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通知书后,认为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可以自接到不予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请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复议,也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立案监督。
12.
【答案】B
【解析】税务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以及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四种。
13.
【答案】C
【解析】(1)选项AB: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并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2)选项C: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适用范围一般限于较大数额的罚款案件以及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的案件,其他如没收违法所得、停止办理出口退税等不适用听证程序;(3)选项D:根据《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的行为不服,在被告知听证权之日起3日内有权提出听证要求。
14.
【答案】A
【解析】听证过程中,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本案调查人员、证人及其他人员违反听证秩序,听证主持人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责令其退出听证会场。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此类严重行为致使听证无法进行的,听证主持人或者税务机关可以终止听证。
二、多项选择题
1.
【答案】ABCE
【解析】过罚相当:重过重罚、轻过轻罚(A选项),准确适用依法从轻、减轻处罚规定,作出的处罚符合设定该处罚的目的(B选项),相同情况相同处罚;处罚应采用最必要的方式,处罚符合比例法则(C选项)、合乎情理且有可行性、符合客观规律(E选项)。
2.
【答案】ABDE
【解析】《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92条规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未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
【答案】BE
【解析】(1)选项AB: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限期改正不同于警告,不是税务行政处罚,而是一种行政命令。责令限期改正形式包括责令停止税收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税收违法行为、责令限期进行纳税调整等;(2)选项CDE: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并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因此,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适用范围一般限于较大数额罚款案件以及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的案件。其他如没收违法所得、停止办理出口退税等不适用听证程序。
4.
【答案】BE
【解析】选项E: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之日起3日内,依法对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
5.
【答案】DE
【解析】作为行政处罚形式的没收,是指行政处罚主体剥夺被处罚人违法获得的财物所有权归国家所有的行政处罚形式,包括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
6.
【答案】AE
【解析】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7.
【答案】AC
【解析】(1)选项A: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2)选项C: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8.
【答案】ACDE
【解析】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行政机关;(2)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3)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4)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
9.
【答案】ABDE
【解析】选项C: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0.
【答案】ABCD
【解析】适用行政处罚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否则即为违法或无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适用的条件:一是必须已经实施了违法行为,且该违法行为违反了行政法规范;二是行政相对人具有责任能力;三是行政相对人的行为依法应当受到处罚;四是违法行为未超过追究时效。
11.
【答案】CDE
【解析】简易程序的适用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违法事实清楚;有法定依据;数额较小的罚款(指对公民处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上述条件缺损的,不得适用简易程序。
12.
【答案】AC
【解析】选项AC: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送交当事人。当事人不在现场的,行政机关应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3.
【答案】ABCD
【解析】行政机关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事先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有权申请执法人员回避,有权为自己辩解、陈述事实并提出证据,有权依法要求举行听证等)。申请复议的权利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即可,不必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告知。
14.
【答案】BCDE
【解析】《海关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十条明确规定了海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中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主要包括:(1)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参加听证;(2)申请或者放弃听证;(3)申请不公开听证;(4)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人员为听证代理人;(5)进行陈述、申辩、举证和质证;(6)审核听证笔录,并进行修改和签字确认。此外,当事人有权依法申请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回避。
15.
【答案】BCD
【解析】根据行政处罚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机关在依法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先行告知当事人具有听证的权利。
16.
【答案】ACDE
【解析】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收罚款;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被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7.
【答案】ABCD
【解析】选项E:在法定的复议和诉讼期内,税务机关不得对处罚决定实施强制执行。
18.
【答案】BCE
【解析】(1)选项AD:税务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以及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四种;(2)选项B: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限期改正不同于警告,不是税务行政处罚,而是一种行政命令;(3)选项C:税务机关作出的收缴或者停售发票不是税务行政处罚,而是一种执行罚性质的间接强制执行措施;(4)选项E:税务机关依法作出的一些税务具体行政行为,如通知有关部门阻止出境、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收缴税务登记证、停止抵扣等,均不属于税务行政处罚。
19.
【答案】ABCE
【解析】(1)“过罚相当”,要求重过重罚、轻过轻罚,准确适用依法从轻、减轻处罚规定,作出的处罚符合设定该处罚的目的(选项A),相同情况相同处罚(选项B:我国一般不强调遵循先例,但“合法通行”的行政先例应当是有参考价值的,这也是相同情况相同处罚的一个保障);处罚应采用最必要的方式,处罚符合比例法则(选项E)、合乎情理且有可行性、符合客观规律(选项C)。(2)程序公正观念是公正原则的体现,是行政合法性原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