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法律》考前冲刺试题2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10-13
中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赠与合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赠与。
2、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行纪合同。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林某与超市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超市所售电磁炉存在质量问题,故林某可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向超市主张违约责任;又因该电磁炉发生爆炸,炸伤林某,侵害了林某的人身权,林某可向超市主张侵权责任。但因同一行为既为违约行为,又为侵权行为的情况下,受害人只能选择其一,而不能合并行使。
4、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的相对性。基于合同的相对性,本案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不能向对方履行合同责任,应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5、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买卖合同的特征。买卖合同的特征是:(1)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2)是财产所有权与价金互为对价的合同;(3)是诺成、双务和有偿合同。双方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相对应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合同行为。为了方便商品流转,法律原则上对买卖合同的形式不作硬性要求。
6、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生效。
7、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建筑工程合同。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8、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根据《合同法》第2条的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据此,选项A的收养关系,选项B的婚姻关系以及选项D的遗赠抚养协议等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
9、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买卖合同的效力。《合同法解释(一)》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本案在但书规范之外,所以是有效的。
10、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的特征。建设工程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其他合同既可以采用书面也可以采用口头的形式。
11、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的分类。根据合同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法律形式,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
12、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寄送商品价目表的性质。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但如果价目表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并表达出愿意受其约束,则为要约。
13、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缔约过失责任适用的范围。缔约过失责任适用于合同未成立、合同未生效、合同无效等情形;违约责任适用于生效合同。
14、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仓储合同的相关规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仓储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不要式合同。所以选项A错误。
15、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不安抗辩权的定义。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义务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或提供担保之前,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二、多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 ABC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变更。合同变更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当事人的变更属于主体的变更,不属于此处的合同变更。
2、
【正确答案】 D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保管合同。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租赁合同。依《合同法》第220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选项A、B正确,选项C、E错误。依《合同法》第221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所以选项D错误。
4、
【正确答案】 AC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加工承揽合同的特征。承揽合同为双务、有偿、诺成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