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法律》考前冲刺试题1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10-12
中一、单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表决的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作出决定。
2、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为一个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人员,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3、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财产的清偿顺序。《个人投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二)所欠税款;(三)其他债务。
4、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5、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的特征。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合伙属于商事合伙,其具有的特征有:(1)从事较为固定的营利性活动;(2)不具有法人资格;(3)合伙具有人合的团体性;(4)组织形式的持续存在性。(5)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人法定退伙。《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所以选项B错误。普通合伙企业应有2个以上合伙人。所以选项C错误。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以D选项错误。
8、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的外部关系。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9、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清算。《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的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10、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出质。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
11、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所以选项A错误。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这一形式只在一种情况下减轻了合伙人的责任,其他情况仍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选项B错误。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所以选项D错误。
12、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财产出质的问题。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第72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说在此种情况下,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是除外情况,而可以出质是一般原则,因此在合伙协议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有限合伙人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行为不需要其他合伙人同意。
13、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企业的规定。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多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 ABD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所以选项A、B、D、E正确。
2、
【正确答案】 B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二)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三)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四)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五)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六)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七)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八)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九)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3、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人的组成。国有独资企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