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法律》提分试题及答案(17)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10-05
中答案与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
【答案】D
【解析】《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
2.
【答案】A
【解析】罪刑相当原则,又称罪刑相适应原则、罪刑均衡原则,指根据罪行危害性的大小决定处刑的轻重。
3.
【答案】D
【解析】(1)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追诉时效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2)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一般情况下,犯罪行为经过15年不再追诉。
4.
【答案】A
【解析】(1)选项A:结果犯以法定的危害结果是否实际发生,作为区分犯罪既遂和未遂的标准;(2)选项B:危险犯以法定的危害结果发生的危险状态的出现,作为区分犯罪既遂和未遂的标准;(3)选项C:行为犯以法定的犯罪行为是否完成,作为区分犯罪既遂和未遂的标准;(4)选项D:举动犯,只要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犯罪即告完成并完全符合犯罪构成,因此,举动犯不存在犯罪未遂。
5.
【答案】B
【解析】本案中,李某购买毒鼠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但是由于李某意志以外的原因(跌入大坑后卧病不起),在着手实施犯罪前停顿下来,因此,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6.
【答案】C
【解析】本案中,甲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行为,是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止了犯罪行为,导致犯罪未能得逞,因而构成犯罪未遂。
7.
【答案】D
【解析】(1)选项A: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3年;(2)选项BC: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能超过1年;(3)选项D: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后,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
8.
【答案】C
【解析】选项C:禁止令的期限,既可与管制执行期限相同,也可以短于管制执行的期限,但不得少于3个月。
9.
【答案】D
【解析】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选项AB错误);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10.
【答案】D
【解析】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11.
【答案】C
【解析】(1)选项A:后罪为拘役,不构成累犯;(2)选项B:王某不满18周岁,不构成累犯;(3)选项D:后罪发生在刑罚执行完毕的5年后,不构成累犯。
12.
【答案】C
【解析】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合法”所有并没有用于犯罪的财产。本题中张某合法所有财产仅为50万元。
13.
【答案】C
【解析】选项C:驱逐出境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
14.
【答案】B
【解析】(1)选项A: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2)选项B: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3)选项CD: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15.
【答案】C
【解析】禁止令中,禁止进入特定区域、场所中,包括以下内容:(1)禁止进入夜总会、酒吧、迪厅、网吧等娱乐场所(选项A);(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禁止进入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选项D);(3)禁止进入中小学校区、幼儿园园区及周边地区,确因本人就学、居住等原因,经执行机关批准的除外(选项BC);(4)其他确有必要禁止进入的区域、场所。
16.
【答案】B
【解析】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重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
17.
【答案】C
【解析】立功的处理原则为:有一般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王某的行为属于重大立功,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多项选择题
1.
【答案】BCE
【解析】刑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刑法泛指一切有关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刑法典、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2.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1)罪刑法定原则;(2)平等适用刑法原则;(3)罪刑相当原则。
3.
【答案】ACD
【解析】(1)选项ABC: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2)选项DE: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行为后,在追诉时效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时效就此中断,并从后罪成立之日起重新计算。
4.
【答案】ABC
【解析】(1)选项A: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张某1990年10月1日生,2004年1月1日时不满14周岁,不对故意杀人罪负刑事责任;(2)选项BC: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负刑事责任。本题中,张某实施绑架和盗窃行为时不满16周岁,故不对绑架和盗窃行为负刑事责任;(3)选项DE:张某实行聚众斗殴与贩卖毒品行为时已满16周岁,负完全刑事责任。
5.
【答案】ABCE
【解析】(1)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因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状态。本题中,乙构成犯罪中止。(2)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所呈现的犯罪停止状态。本题中,甲不知道乙是因为害怕抓捕而放弃盗窃行为,对甲来说是意志以外的原因,故甲成立犯罪未遂。
6.
【答案】ABCE
【解析】(1)选项AB: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2)选项C:个人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不属于单位犯罪,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3)选项E:仅仅为单位个别或少数成员谋取非法利益的,不是单位犯罪。
7.
【答案】BC
【解析】(1)选项A: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2)选项BC: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3)选项DE:均无刑期折抵的问题。
8.
【答案】ACD
【解析】(1)选项B:附加刑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2)选项DE:附加适用附加刑时,对一个犯罪可以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
9.
【答案】AC
【解析】(1)选项A: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请执行机关批准(经批准可以离开);(2)选项C: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并非剥夺其人身自由,而是“限制”其一定的人身自由。
10.
【答案】ABD
【解析】对于犯罪情节较轻,适用单处罚金不致再危害社会,并具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单处罚金:偶犯或者初犯;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的;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全部退赃并有悔罪表现的;其他可以依法单处罚金的情形。
11.
【答案】CE
【解析】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一是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如果前后两罪或者一罪是过失犯罪,则不成立累犯(选项A错误)。二是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都必须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如果前罪或者后罪中有被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的情况,则不成立累犯(选项B错误)。三是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5年之内。刑罚执行完毕,是指主刑执行完毕,附加刑是否执行完毕不影响累犯的成立(选项D错误)。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规定的5年期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四是累犯不适用于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
12.
【答案】BCDE
【解析】(1)选项B: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2)选项C: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3)选项D: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4)选项E: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5)选项A:减刑并未排除累犯的适用。
13.
【答案】BDE
【解析】(1)选项A:不属于立功表现;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属于一般立功表现;(2)选项C:属于一般立功表现。
14.
【答案】ABCE
15.
【答案】ABE
【解析】选项CDE: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缓刑的监管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