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法律》提分试题及答案(1)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9-21
中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异议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2、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动产交付。《物权法》第27条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3、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共有物的分割。在共同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不得请求划分其共有权的份额,不得请求分割共有物。
4、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5、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6、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物权变动公示、公信原则。甲建造房屋系基于事实行为取得,无须登记即可取得物权。所以选项A说法错误。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所以选项B说法正确。《物权法》规定,依照本法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所以选项C说法正确。以不动产进行抵押的,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才产生公示公信效力。所以选项D说法正确。
7、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孳息。天然孳息,是指原物依自然规律产生的物;法定孳息,是指原物依法律规定产生的物。此划分的法律意义在于: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孳息归原物所有人所有。转让原物时,孳息收取权一并转移。孳息必须与原物分离。所以选项B、C、D错误。
8、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物的分类。货币,是充当一切商品的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货币的所有权和占有不能分离,与民法上其他的物存在不同。所以选项C说法错误。
9、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动产物权的生效要件。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是交付。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是登记。
10、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物权的特征。一个标的物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 且物权的种类以及内容均法定,不可以通过当事人自行约定设定。
11、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物权的优先效力。物权的优先力,是指法律赋予物权的、优先于一般债权而行使的作用力。选项A是物权的支配力的体现。所以选项A不当选。选项C是物权的妨害排除力的体现。选项D是两个担保物权之间效力的表现,并不是物权与债权之间效力的体现,所以不能体现物权的优先力。
二、多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共同共有。甲、乙系夫妻关系,他们对宠物狗的所有权为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丙既可以向甲主张医药费,也可以向乙主张医药费,同时还可以向他们两人共同主张医药费。
2、
【正确答案】 AC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由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专有部分所有权、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对建筑物进行共同管理的成员权三者构成的特别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法律特征有:(1)复合性。(2)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主导性。(3)一体性。(4)主体身份的多重性。(5)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是兼有独立用途部分和必要共同设施的建筑物。
3、
【正确答案】 AD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方式。选项B、C属于所有权继受取得的方式。
4、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所有权的特征。在所有权上设定他物权,是可以限制所有权的行使的。
5、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专属国家所有的物。矿藏、水流、无线电频谱资源专属于国家。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6、
【正确答案】 CD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物权变动的意义、原因。物权变动的原因,是指引起物权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主要包括:(1)法律行为。如基于买卖、互易、赠与、遗赠等受让物权,抛弃物权及设定或者变更、终止他物权的各种法律行为。(2)法律行为之外的法律事实。如时效、先占、添附、继承、无主物的取得、标的物消费、标的物灭失及混同等。(3)公法上的原因。如公用征收、没收、罚款等。
7、
【正确答案】 AC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物的分类。自行车和艺术品都属于动产。张某与王某买卖的自行车属于种类物。张某欲购买的王某的古画属于特定物。
8、
【正确答案】 A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相邻权的类型。关于土地的相邻权:(1)邻地通行权;(2)邻地管线安设权;(3)邻地使用权;(4)邻地环境保护权;(5)邻地安全保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