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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法律提重点试题(1)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8-24

(11)武汉大学可以授予学生学位,从中可以看出( )。

A: 武汉大学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B: 武汉大学是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C: 武汉大学是行政机关

D: 武汉大学是职权行政主体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高等教育法》授予高等院校学位授予权。就其性质而言,武汉大学不是行政机关,不具有行政主体地位,但经《高等教育法》授权后,取得行政主体地位,可以授予学生学位,所以武汉大学在授权范围内成为授权行政主体。

(12) 根据物权法理论,下列各项中,不符合地役权特征的是( )。

A: 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物权

B: 地役权是为需役地的便利而设定的物权

C: 地役权是独立存在的物权,可以离开需役地而存在

D: 地役权不得从需役地分离出来而成为其他权利的标的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地役权。地役权具有从属性,不可以离开需役地而独立存在。

(13)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合同的解除专指法定解除

B: 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C: 分期付款的买卖合同中可以约定出卖人在解除合同时可以扣留已受领价金

D: 协议解除与约定解除的意思相同,只是名称不同而已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的解除。根据不同的标准,合同解除可以分为:单方解除与协议解除,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因此,法定解除仅是合同解除类型中的一种,而非全部。所以选项A错误。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选项B错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约定出卖人在解除合同时可以扣留已受领价金,出卖人扣留的金额超过标的物使用费以及标的物受损赔偿额,买受人请求返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选项C正确。合同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把原订合同废弃。约定解除是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或在其后另订的合同中约定解除权产生的条件,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协议解除与约定解除相似,两者不同之处在于:约定解除是以合同来规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解除权,而协议解除是以一个新合同来解除原订的合同,与解除权无关。所以选项D错误。

(14) 根据《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所作的下列决议中,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的是( )。

A: 公司合并决议

B: 公司分立决议

C: 修改公司章程决议

D: 批准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议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的普通决议事项。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5) 根据《行政强制法》,下列有关冻结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 冻结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不得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组织

B: 冻结存款、汇款需通知当事人到场

C: 作出冻结存款、汇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在3日内向当事人交付冻结决定书,冻结决定书无须载明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的权利、途径和期限

D: 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的,金融机构应当自冻结期满之日起解除冻结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冻结的规定。冻结有其独特性,应有别于一般程序规定,行政机关实施冻结应当遵守下列程序: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制作现场笔录。除此之外,行政机关实施冻结无须遵守《行政强制法》第18条的其他几项规定,即:无需通知当事人到场;进而,无需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无需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现场笔录无需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无需邀请见证人到场,无需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16)

华新公司与洪泽公司签订买卖钢材合同。合同约定华新公司先交货。交货前夕,华新公司派人调查洪泽公司的偿债能力,有确切材料证明洪泽公司负债累累,根本不能按时支付货款。华新公司遂决定暂时不向洪泽公司交货。华新公司的行为是( )。

A: 违约行为

B: 行使先履行辩权

C: 行使不安抗辩权

D: 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义务时,

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或提供担保之前,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本题华新公司是先履行义务的一方,

有证据证明后履行合同义务方洪泽公司有可能不能履行合同,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17) 关于民法的基本原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身份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B: 意思自治原则是指民事权利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任何人均不得侵犯

C: 当事人签订的合同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则该合同是无效合同

D: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指行使民事权利不得超越正当边界、不得损害他人权益、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民法的基本原则。意思自治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可依自己的自由意志从事民事活动。意思自治包含自主参与、自主选择、自己责任等基本内容。私权神圣原则,是指民事权利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任何人均不得侵犯,且非依法律程序不得限制和剥夺。

(18) 张三是华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公司运营过程中,张三对外欠债10万元,该公司遂为张三提供担保。关于该担保事项,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该担保事项必须由股东会决议

B: 该担保事项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由董事会决议

C: 该担保事项违反公司法规定

D: 公司不得为本公司股东提供担保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公司担保。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19) 根据《行政处罚法》,下列有关行政处罚管辖和适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不满16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B: 当事人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 海关行政处罚必须由发现违法行为的海关管辖

D: 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为5年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所以选项A、D错误。海关行政处罚由发现违法行为的海关管辖,也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海关管辖。所以选项C错误。

(20) 洪某系裕华区东府中心村村民。因所住房屋已破旧不堪拟大修,遂向区规划局提出申请要求批准其翻修房屋。区规划局作出不予批准决定。洪某遂向市规划局申请复议。市规划局作出维持区规划局不予批准决定的复议决定。洪某遂向区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区规划局的不作为行为违法,并责令区规划局批准其翻修房屋要求。诉讼期间,区规划局向区法院提交了一份东府中心村规划布局图复印件,该规划布局图由区政府批准和保存。洪某向区法院提交了一份证明其房屋现状的录像资料。根据有关规定,关于本案法院处理和证据提交要求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若法院认定洪某的请求成立,判决撤销区规划局不予批准决定,则法院应同时对市规划局的复议决定作出裁判

B: 区规划局提交东府中心村规划布局图复印件,应加盖区政府印章

C: 若法院认定洪某的请求不成立,可以判决驳回洪某的起诉

D: 洪某提交录像资料应提供原始载体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判决、行政诉讼证据。起诉行政机关不作为的理由不能成立,法院可以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所以选项C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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