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法律》基础练习及答案(9)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2-21
中2018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法律》基础练习及答案(9)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行政复议的说法错误的是( )。
A.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为前提
B.行政复议权只能由法定机关行使
C.行政复议可以审查的“有关规定”包括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
D.行政复议不审查抽象行政行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的特征。行政复议的审查对象是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同时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因此,对于抽象行政行为是不能直接提起行政复议,而非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2、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行政复议和解制度的主要内容是( )。
A.当事人达成和解必须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
B.当事人达成和解必须在行政复议审理程序开始前进行
C.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意思即产生行政复议终止的法律效果
D.所有的行政复议案件均适用和解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和解制度。行政复议和解必须在法定的时间阶段进行,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愿达成和解只能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法经准许达成和解的,导致行政复议终止的法律效果,即行政复议机构不再继续审理。行政复议和解制度并非适用于所有行政复议案件,只适用于特定范围的行政复议案件,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
3、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申请复议。
A.可以向国家税务总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B.只能向国家税务总局
C.只能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D.只能向省国税局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的一般管辖。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国家税务总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有关复议申请人及复议代表人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某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以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
B.某个人合伙申请行政复议,其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为申请人
C.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由共同推选的成员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
D.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可以以企业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E.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的申请人超过2人的,可以推选2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申请人。《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包括:(1)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其他合伙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行政复议。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没有主要负责人的,由共同推选的其他成员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2)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可以以企业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3)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2、对某县公安局下属派出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 )申请行政复议。
A.该县公安局
B.该派出所
C.该县人民政府
D.该市公安局
E.该县所属市政府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管辖。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3、下列事项中,可以进行税务行政复议调解的有( )。
A.发售发票
B.行政处罚
C.税收保全措施
D.确定应税所得率
E.行政奖励
【正确答案】:B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的调解。对下列行政复议事项,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调解:(1)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核定税额、确定应税所得率等;(2)行政赔偿;(3)行政奖励;(4)存在其他合理性问题的具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