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章节练习试题及答案解析(十三)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8-19
中二、多项选择题
1. 定金与违约金的区别,正确的有( )。
A.定金的给付一般是在订立合同之时,也可以在订立合同之后未履行之前,而不是在违约时支付
B.违约金有证约和预先给付作用,定金没有
C.定金主要是担保作用,违约金则反映的是合同的责任
D.定金的数额不超过主合同的总金额的20%,而违约金没此限制
E.违约金是担保权,而定金不是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违约金与定金的区别。定金与违约金的区别
(1)定金的给付一般是在订立合同之时,也可以在订立合同之后未履行之前,而不是在违约时支付
(2)定金有证约和预先给付作用,违约金没有
(3)定金主要是担保作用,违约金则反映的是合同的责任
(4)定金的数额不超过主合同的总金额的20%,具体数额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本题选项ACD正确。
【该题针对“定金”知识点进行考核】
2.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买卖合同中( )。
A.标的物在合同签订之后、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B.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
C.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买受人可以解除该买卖合同
D.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致使该批货物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
E.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
【答案】:BDE
【解析】:本题考核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自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
【该题针对“买卖合同”知识点进行考核】
3.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时的免责条件包括( )。
A.不可抗力
B.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
C.货物本身的合理损耗
D.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
E.承运人的过错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运输合同。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该题针对“运输合同”知识点进行考核】
4. 关于留置权的特征和成立条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身份证、户口簿不能成为留置权的标的物
B.运输合同的承运人在发运地不得留置货物
C.留置财产与债权的发生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的,不能成立留置权
D.行为人占有留置财产是留置权产生的前提
E.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约定不得行使留置权
【答案】:ABE
【解析】:本题考核留置权的特征和成立条件。留置权的特征:留置权属于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留置权以债务人的特定动产为标的物;留置权的产生以债权人依债而占有留置财产为前提;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与留置财产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选项C错误);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其成立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
(1)须债权人依合同占有债务人的动产,能够充分此条件的主要有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和承揽合同。(2)须债权的发生与留置财产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3)须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获清偿。下列情形,不成立留置权:留置违反公序良俗,如扣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留置与其承担的义务相抵触,如运输合同的承运人在发运地留置货物;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得留置财产的。留置权的产生以债权人依债而占有留置财产为前提,体现的是对债的一种担保物权。选项D的说法错误,首先这里的行为人指代不明,不知道其是债权人还是第三人;其次这里没有体现是依债而占有的留置财产。
【该题针对“留置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5.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 )。
A.汇票、支票、本票、债券
B.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C.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中的财产权
D.依法可以转让的著作人身权
E.存款单、仓单、提单
【答案】:ABCE
【解析】:本题考核权利质权。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3)依法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该题针对“质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6. 下列关于动产质押对出质人以及质权人的效力的论述中,正确的有( )。
A.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物时成立
B.质权人有权就全部质物进行转质
C.质权适用善意取得
D.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质权人有权收取孳息
E.实现质权的费用和质押财产的保管费用由质权人自行负担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动产质权的设立、效力、质权人的权利。转质限于原质权的范围之内。实现质权的费用和质押财产的保管费用属于质权所担保的范围,即由出质人承担。
【该题针对“质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7. 下列财产不得用于抵押的有( )。
A.土地所有权
B.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C.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D.一家大型企业的附属医院的办公大楼
E.幼儿园的小汽车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抵押财产。按照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该题针对“抵押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8. 甲向乙借款10万元,甲的朋友丙以其价值15万的轿车提供担保,与乙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丙向丁借款3万,以该车设定质押。丙与丁签订了质押合同,同时交付了轿车。甲和丙都未按期清偿债务,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乙和丙的抵押合同生效之时抵押权生效
B.丁的质权自质押合同签订之时设立
C.乙的债权成立在先,可以先于丁行使担保物权
D.乙和丁按照债权比例获得清偿
E.丁优先于乙受偿
【答案】:AE
【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的设定。以交通工具设定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签订之时生效。质押合同自签订时生效,质权自质押财产交付时生效。所以选项B错误。在同一财产上同时存在抵押权和质权的,质权优先于没有登记的抵押权受偿。所以E正确,CD错误。
【该题针对“抵押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9. 王某是精神病人,某日王某举刀要砍其邻居李某,李某逃跑,在逃跑的过程中看到刘某骑电动车经过,随即抢走电动车继续逃跑,刘某从车上摔下,造成骨折,则下列关于本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李某的行为是侵权行为
B.李某的行为是紧急避险
C.刘某的损害应当由李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D.刘某的损害应当由王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刘某的损害应当由王某的监护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答案】:BE
【解析】:本题考核免责和减轻责任事由。为了使本人或者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或者公共利益免遭正在发生的、实际存在的危险而不得已采取的一种加害于他人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害行为,成为紧急避险。由此可知本案中李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选项B正确;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的发生的人承担责任,本案中引起险情的人是精神病人王某,王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本案中刘某的损害应当由王某的监护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选项E正确。
【该题针对“免责和减轻责任事由”知识点进行考核】
10. 小甲6岁,父母离异,由其母抚养并与之共同生活。某日,小甲在幼儿园午餐时与小朋友小乙发生打斗,在场的带班老师丙未及时制止。小甲将小乙推倒在地,造成骨折,花去医药费3000元。小乙的父母欲以小甲、幼儿园及丙为被告,要求赔偿。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小甲之母应承担赔偿责任
B.小甲之父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幼儿园不必承担责任
D.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
E.丙应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核监护人的责任、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的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2条第1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本题中小甲的父母都是其监护人,都应该承担监护责任。但是小甲父母离婚,根据《民通意见》第158条的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小甲母亲应该承担赔偿责任,选项A的说法正确;小甲父亲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选项B的说法错误。《侵权责任法》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所以选项C的说法错误,而选项D的说法正确。
【该题针对“特殊侵权主体”知识点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