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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务师《涉税相关法律》练习及答案(六)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1-14

  6、【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审理中的其他有关问题。行政复议机构认为申请人之外的其他主体与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选项D错误。

  【该题针对“行政复议申请与受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7、【正确答案】A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决定。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发现该行政机关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驳回行政复议申请。所以选项A正确。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明显不当或者适用依据错误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变更。所以选项B错误。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应当依法作出维持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所以选项C错误。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是经行政复议机关审理查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变更。所以选项D错误。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规定的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驳回行政复议申请。所以选项E正确。

  【该题针对“行政复议决定及其执行”知识点进行考核】

  8、【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和解的要求。行政复议和解制度的内涵和要求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行政复议和解制度并非适用于所有行政复议案件,只适用于特定范围的行政复议案件,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2)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必须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行政复议机构是否准许,取决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是否自愿以及和解内容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3)行政复议和解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愿达成和解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书面和解协议,而不是仅仅要求达成和解意思后告知行政复议机构即可。(4)行政复议和解必须在法定的时间阶段进行,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愿达成和解只能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法经准许达成和解的,导致行政复议终止的法律效果,即行政复议机构不再继续审理。

  【该题针对“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知识点进行考核】

  9、【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10、【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申请。非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管理相对人,但其权利直接被该具体行政行为所剥夺、限制或者被赋予义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相对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单独申请行政复议。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知识点进行考核】

  11、【正确答案】A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管辖。《税收行政复议规则》的规定,对两个以上税务机关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共同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题是国税局与地税局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其共同的上一级税务机关是国家税务总局。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复议管辖”知识点进行考核】

  12、【正确答案】B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1.征税行为;2.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3.发票管理行为,包括发售、收缴、代开发票等;4.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5.行政处罚行为:(1)罚款;(2)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3)停止出口退税权;6.不依法履行下列职责的行为:(1)颁发税务登记;(2)开具、出具完税凭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3)行政赔偿;(4)行政奖励;(5)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7.资格认定行为;8.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行为;9.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10.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为;11.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12.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复议范围”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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