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考试试题:税收相关法律章节测试题答案(3)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2-19
中参考答案:
1.
[1][答案]:A, E
[解析]:
税务机关作出的收缴或者停售发票不是税务行政处罚,而是一种执行罚性质的间接强制执行措施。
[2][答案]:A, D, E
[解析]:
(1)选项A:《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
(2)选项BDE:《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
(3)选项C:在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法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行政复议终止。
[3][答案]:D, E
[解析]:
(1)税务机关作出的收缴或者停售发票是一种执行罚性质的“间接强制执行措施”,排除选项AC
(2)《决定书》作出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尚未颁布,不可能成为其依据,排除选项B。
[4][答案]:B, C, D
[解析]:
选项AE属于行政复议“中止”事由。
2.
[1][答案]:B, C
[解析]:
(1)选项A:除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外,凡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行政执法人员也可以作为证人
(2)选项BCDE:证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可能影响证言的证明力,但不直接导致证据无效。
[2][答案]:C, D, E
[解析]:
(1)各证人的基本情况:周某和毛某等三人与行政诉讼原、被告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甲、乙、丙属于与原告有密切关系的证人,甲所作的是对原告有利的证言,乙、丙所作的是对原告不利的证言;郑某、鲁某是行政执法人员,所作的证言均对行政执法机关有利;毛某等三人、鲁某、丙为出庭证人,其他均未出庭。(2)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周某>郑某,郑某=甲,丙>甲,毛某等三人>周某,毛某等三人>甲。
[3][答案]:C, E
[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原告或者第三人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1)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或者真实性有异议的(选项AB错误,选项C正确)
(2)对扣押财产的品种或者数量有异议的
(3)对检验物的物品取样或者保管有异议的
(4)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的合法性”(而非执法主体资格)有异议的(选项D错误,选项E正确)
(5)需要出庭作证的其他情形。
[4][答案]:B, C, D, E
[解析]:
(1)选项A:法庭在审理案件时,需要对经过庭审质证的证据和无须质证的证据进行逐一审查和对全部证据进行综合审查。(2)行政诉讼中,法庭可以直接认定的事实包括众所周知的事实,自然规律及定理,按照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选项B正确),已经依法证明的事实,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的事实(选项C正确)。(3)选项D:在行政赔偿诉讼中,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时,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而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4)选项E:有新的证据材料可能****已认定的证据的,应当再次开庭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