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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税务师《涉税相关法律》考点: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5-12

  1.行政机关。税务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

  (1)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税务机关在法定权限内实施,各级税务机关下属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得实施行政许可。

  【提示1】税务所(派出机构、授权行政主体)是上级税务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

  【提示2】稽查局(内部机构、授权行政主体)是省以下税务局设立的,负责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

  (2)各级税务机关应当指定一个内设机构或者设置固定窗口,统一负责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2.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如证监会、保监会等,均属于此类组织范畴,其法律地位相当于行政机关。

  3.受委托的行政机关

  (1)受委托主体只限于行政机关;

  (2)委托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

  (3)公告“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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