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涉税相关法律》基础复习考点(4)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1-10
中一、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
1、法定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便民和效率原则
4、救济原则
5、信赖保护原则
6、行政许可不得转让原则
7、监督原则
二、设定行政许可四项内容:
实施机关、条件、程序、期限。
三、税务行政许可包括:
1、指定企业印制发票。
2、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审批。
3、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四、具备税务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实施税务行政许可的机关必须是以自己名义对外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内设机构不具有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资格。
2、必须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取得税务行政许可权。
3、必须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
五、行政许可实施的申请与受理程序:
1、对申请人的要求: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但是依法应当亲自到场的除外;可以通过信函和电子方式提交申请书;应当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对行政机关的要求:如果需要应当免费提供申请书格式文本;应当将有关材料、示范文本在办公场所公示;应当逐步推行电子政务。
3、行政机关对申请的处理:不需要取得许可,即时告知不受理;不属本机关职权,即时书面决定不受理,并告知正确机关;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允许当场更正;材料不符合的当场或五日内一次告知补正内容,逾期视为受理;各项符合,应当书面决定受理。
提示: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小编推荐:2018年税务师考试的报名时间 报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