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备考试题:第十一章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0-09-18
中【单选题】对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作为清算单位的是( )。
A.规划申报项目
B.审批备案项目
C.商业推广项目
D.设计建筑项目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
【单选题】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中,“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中不包括( )。
A.增值税
B.地方教育附加
C.城市维护建设税
D.教育费附加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中,“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中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多选题】税务师在进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自行开发的房地产用于( )的,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A.通过教育委员会将房屋产权赠与某小学
B.对外投资
C.出租,但未办理相应产权转移手续
D.抵偿银行的贷款和利息,产权转让给银行
E.与其他单位互换房地产
『正确答案』BDE
『答案解析』选项A,公益性捐赠无需缴纳土地增值税;选项C,产权没有发生转移,无需缴纳土地增值税。
【多选题】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清算时,属于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的有( )。
A.销售开发产品缴纳的印花税
B.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契税
C.城建税
D.销售开发产品缴纳的增值税
E.教育费附加
『正确答案』BCE
『答案解析』印花税作为开发费用的一部分按税法规定扣除,而不是按照实际发生额扣除;增值税不得扣除。
【多选题】有关土地增值税的处理,符合税法规定的有( )。
A.房地产开发企业兼营普通标准住宅和非普通标准住宅开发,没有分别核算增值额或不能准确核算增值额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税法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
B.房地产公司将一块土地,分为三部分开发,并分别办理规划等相关手续,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分三期进行清算,不能合并一次进行清算
C.某生产企业2016年8月销售一栋8年前建造的办公楼,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1800万元。该办公楼原值1000万元,已计提折旧600万元。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该办公楼的重置成本为210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为5成,销售时缴纳城建税、印花税及教育费附加等共计45万元。该生产企业销售办公楼无须缴纳土地增值税
D.某单位于2011年接受抵债房产一处,接受价2450万元,2016年拍卖后取得不含增值税款项1950万元,则无须缴纳土地增值税
E.纳税人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不加收滞纳金
『正确答案』ABE
『答案解析』选项C,有增值额1800-(1050+45)=705,要交土地增值税;选项D,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简答题】A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在甲市市区开发写字楼专门成立了分公司。2015年6月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给政府部门的土地价款为10464万元,缴纳契税及相关费用320万元。
对于该项目A公司选择了一般计税方法,房地产开发成本8800万元,其中含800万元借款利息,无法取得金融机构证明。全部进项税额为1400万元。2019年8月房屋销售,取得含增值税销售收入30520万元。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10%。请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1):请计算应纳增值税。
解析:
应纳增值税=(30520-10464)/(1+9%)×9%-1400=256(万元)
问题(2):请计算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解析:
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256×(7%+3%+2%)=30.72(万元)
问题(3):请计算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的应税收入。
解析:
应税收入=30520-(30520-10464)/1.09×9%=28864(万元)
问题(4):请计算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的允许扣除项目金额。
解析:
(1)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金额=10464+320=10784(万元)
(2)房地产开发成本=8800-800=8000(万元)
(3)房地产开发费用=(10784+8000)×10%=1878.4(万元)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30.72(万元)
(5)加计扣除=(10784+8000)×20%=3756.8(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合计=10784+8000+1878.4+30.72+3756.8=24449.92(万元)
问题(5):请计算应纳的土地增值税。
解析:
(1)收入:28864(万元)
(2)扣除项目金额合计:24449.92(万元)
(3)增值额=28864-24449.92=4414.08(万元)
(4)增值率=4414.08/24449.92=18.05%
(5)适用税率30%
(6)应纳土地增值税=4414.08×30%=1324.22(万元)
【简答题】某市建筑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将拥有的办公楼以含增值税价格9900万元出售,该建筑公司在销售办公楼时选择了简易计税,房屋销售合同中价税分别注明。经审核:该办公楼为企业2012年自建,办公楼的原值为5500万元。截止到出售时,已累计计提折旧600万元。办公楼的重置成本价为600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为80%。
请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出售办公楼时应缴纳的相关税费。
2.计算办公楼出售后应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
『正确答案』——1.出售时应缴纳的相关税费
(1)增值税=9900/1.05×5%=471.43(万元)
(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471.43×(7%+3%+2%)=56.57(万元)
(3)印花税=9900/1.05×0.05%=4.71(万元)
(4)土地增值税:
应税收入=9900-471.43=9428.57(万元)
扣除项目=6000×80%+(56.57+4.71)=4861.28(万元)
增值额=9428.57-4861.28=4567.29(万元)
增值率=4567.29/4861.28×100%=93.95%
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
土地增值税=4567.29×40%-4861.28×5%=1583.85(万元)
『正确答案』——2.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
=9428.57-(5500-600)-56.57-4.71-1583.85
=2883.4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