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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物》强化练习(十六)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0-02-05

2020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物》强化练习(十六)

【多选题】小明是年满9周岁的小学生。小明从事的以下行为中,他人不得主张无效的有( )。

A.签订买卖校服的合同

B.接受学校的奖励

C.接受赠与

D.将自己的橡皮赠与同桌

E.将自己的3000元压岁钱捐给灾区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选项B、C是纯获利益的行为,选项D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单选题】甲、乙为同胞兄弟,其父母双亡,乙为未成年人,甲在县城工作(已成年)。他们有一叔丙,住在乡下。此情况下,乙的监护人应为( )。

A.甲  B.丙  C.甲和丙  D.甲或丙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监护。题中涉及未成年人父母之外的法定监护人问题。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是法定监护人,叔叔等亲属是自愿监护人。

【单选题】中学生甲(15周岁)与乙(16周岁)在放学路上打闹。后甲趁乙不注意,将其推下台阶,造成乙骨折。关于乙的人身损害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应由甲承担责任

B.应由学校承担责任

C.应由甲的监护人承担责任

D.应由甲的监护人和学校共同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监护人的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2条第1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在本题中,甲的行为致乙损害,应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故选项C正确。

【单选题】2018年1月,甲委托乙预订春节假期的三亚某宾馆海景房一间。乙接受委托后,因工作单位有急事需要出差而无法帮甲预订房间,遂经甲同意将此事再度委托给丙办理。关于甲、乙、丙之间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间构成代理关系,乙、丙之间构成委托关系

B.丙预订房间后,如果甲不能前往居住,预付的房间费应当由丙的委托人乙支付

C.丙预订房间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应当由乙承担

D.丙是甲的代理人,而非乙的代理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再代理问题。再代理是指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将其所享有的代理权转托他人而产生的代理。其特征是:(1)再代理人是由代理人选任的,但再代理人不是原代理人的代理人,而仍然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其法律后果直接归属被代理人;(2)再代理权是由原代理人转托的,应以原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限。据此可知,本题中丙的行为属于再代理,丙是甲的代理人,其法律后果应由甲承担。选项D正确。

【单选题】乙未经甲授权,却以甲代理人的名义与丙签订了买卖合同。丙发货后,甲拒绝付款。那么,乙以甲代理人的名义与丙签订的买卖合同( )。

A.效力待定

B.无效

C.有效

D.经过乙催告甲后生效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无权代理的效力。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第171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本题中,丙发货后,甲拒绝付款,即表示对该合同不予追认,那么该合同就是无效的。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

【单选题】甲原系乙公司的采购员,长期负责乙公司与丙公司的货物采购业务。甲与乙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仍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订立了货物采购合同,丙公司对甲的工作变动毫不知情。后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供货,乙公司以甲无权代理为由拒收。下列关于甲订立合同的行为及其后果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系表见代理,应由乙公司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

B.甲的行为系表见代理,应由甲与乙公司共同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

C.甲的行为系无权代理,应由甲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

D.甲的行为系无权代理,应由甲与乙公司共同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代理制度中表见代理与无权代理的区别。《民法总则》第172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本题中,丙公司并不知甲对乙公司的代理权已经终止,甲仍然以乙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该代理行为是有效的,甲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正确答案是A。

【提示】狭义的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的区别是“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

【单选题】甲、乙、丙三人拟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甲在搬运为公司购买的办公家具时,不慎将丁撞伤。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对丁的侵权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若公司未成立,丁仅能请求甲承担该侵权责任

B.若公司成立,则由公司自动承受该侵权责任

C.若公司未成立,丁应先向甲请求赔偿,不足部分再由乙、丙承担

D.无论公司是否成立,该侵权责任应由甲、乙、丙共同承担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设立阶段的债务。发起人如因设立公司而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成立后应自动承受该侵权责任;公司未成立的,受害人有权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或者无过错的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发起人追偿。

【单选题】甲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7年1月5日。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乙以其名下的一套房产出资。乙于1月7日将房产交付公司,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5月9日,股东丙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乙履行出资义务。5月31日,人民法院责令乙于10日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6月6日,乙完成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乙享有股东权利的起始日期是( )。

A.1月7日

B.1月5日

C.6月6日

D.5月31日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东的出资义务。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当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单选题】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公司。其中,丙以房产出资30万元。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入股。后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20万元,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6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丙从公司分得的利润予以补足

B.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

C.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

D.丙无须补交差额,甲、乙、丁都不承担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出资责任。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多选题】湘东船运有限公司共8个股东,除股东甲外,其余股东都已足额出资。某次股东会上,7个股东一致表决同意因甲未实际缴付出资而不能参与当年公司利润分配。3个月后该公司船只燃油泄漏,造成沿海养殖户巨大损失,公司的全部资产不足以赔偿。甲向其他7个股东声明:自己未出资,也未参与分配,实际上不是股东,公司的债权债务与己无关。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A.甲虽然没有实际缴付出资,但不影响其股东地位

B.其他股东决议不给甲分配当年公司利润是符合公司法的

C.就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债务部分,甲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D.甲的声明对内具有效力,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E.因为公司只对外承担有限责任,所以就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债务部分,所有股东不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责任承担。《司法解释(三)》第13条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对提起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公司可以对外提供担保,但不可以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B.董事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均有权决定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宜

C.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提供担保的数额作出限制性规定

D.公司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但接受担保的股东不得参加担保事项的表决

E.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可以决定为本公司股东提供担保,但是具体事项表决时需由公司半数以上股东同意才能通过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担保能力的限制。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受公司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对该担保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多选题】根据《公司法》规定,下列关于公司章程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章程对股东、董事、监事有约束力,对高级管理人员无约束力

B.章程可以修改,但必须由董事会表决通过

C.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D.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经2/3以上的股东通过

E.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对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组成、职权、议事规则进行记载

『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法》对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因此,A项错误。章程的修改属于股东会、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事项,而不是由董事会表决通过。因此,B项错误。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因此,C项正确,D项错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对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组成、职权、议事规则进行记载。因此,E项是正确的。

【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的下列决议中,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有( )。

A.增加注册资本

B.对外提供担保

C.决定利润分配方案

D.修改公司章程

E.公司合并

『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有限责任公司特别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以及变更公司形式。

【多选题】甲股份公司注册2000万元,因投资决策失误,造成1000万元的巨额亏损。为此,公司于2018年6月1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如何解决公司面临的困境。下列关于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做法和说法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2018年5月22日,甲公司在报纸上刊登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B.甲公司在所发出的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中强调,为了提高会议效率,由持有公司股份10万股以上的股东参加会议,小股东不参加

C.为了挽救公司,会议讨论了与乙公司合并的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过半数表示赞同,会议形成决议

D.鉴于总经理高某对投资决策失误负有责任,会议表决通过了更换总经理的决议

E.监事会有权提议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

『正确答案』A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选项A符合规定。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参与表决。选项B不符合规定。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选项C不符合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选项D不符合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选项E符合规定。

【多选题】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正确的有( )。

A.个人独资企业依法具有法人资格

B.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

C.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

D.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E.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正确答案』BC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所以B、C、D是正确的。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设立分支机构,领取营业执照,但不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所以,A项错误;E项正确。

【单选题】甲投资设立乙个人独资企业,委托丙管理企业事务,授权丙可以决定10万元以下的交易,丙以乙企业的名义向丁购买15万元的商品,丁不知甲对丙的授权限制,依约供货。乙企业未按期付款,由此发生争议。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向丁出示给丙的授权委托书后,付款10万元,其余款项丁只能要求丙支付

B.丙仅对10万元以下的商品交易有决定权,乙企业向丁购买商品的行为无效

C.甲向丁出示给丙的授权委托书后,可不履行付款义务

D.乙企业向丁企业购买商品的行为有效,应履行付款义务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个人独资企业受聘人员超出授权以企业名义,与善意第三人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对个人独资企业有效。

【提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超出授权以法人名义,与善意第三人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对该法人有效。

【单选题】甲、乙、丙准备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在其拟定的合伙协议中的下列内容,符合规定的是( )。

A.以劳务出资的甲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B.企业名称中只标明“合伙”字样

C.由乙执行企业事务

D.甲承担主要民事责任,乙、丙承担次要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伙协议的内容。普通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都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A选项错误;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所以B选项错误。

【多选题】甲、乙、丙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该合伙企业发生的下列事项中,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有( )。

A.甲向乙转让50%的财产份额

B.丙向张某转让10%的财产份额

C.甲以个人名义为李某提供担保

D.丙以合伙企业名义为王某提供担保

E.乙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一笔交易

『正确答案』B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财产份额的转让和事务执行。内部转让财产份额,无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以个人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与合伙企业无关。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①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②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③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④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⑤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入伙和退伙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入伙须经全体合伙人的2/3多数同意

B.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C.退伙人对退伙前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发生当然退伙

『正确答案』C

【多选题】下列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需要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需要执行公示制度

B.任何情况下,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执业风险基金应当单独立户管理

D.非专业服务机构也可以采取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形式

E.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机构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因此,并非任何情况下,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选项B错误。非专业服务机构不能采取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形式。所以选项D错误。

【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的是( )。

A.债务人

B.债权人

C.管理人

D.清算组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的主体。

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和解申请只限于债务人提出,债权人不得主动向人民法院提出同债务人进行和解的申请。

【单选题】S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对S企业提出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S企业破产前,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主体是( )。

A.S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

B.债务人S企业

C.出资额占S企业注册资本25%的出资人甲

D.出资额占S企业注册资本15%的出资人乙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重整申请。根据规定,债务人、债权人和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启动重整程序。但这三种主体申请重整的时期、具备的条件并不完全相同。根据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单选题】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标志。根据《企业破产法》,下列关于破产申请受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对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权人

B.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在10日内审查,裁定是否受理

C.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30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D.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定和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申请人均可提出上诉

『正确答案』D

【多选题】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 )。

A.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B.债务人的债务人应当向债务人清偿债务

C.管理人对债务人与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继续履行

D.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E.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终结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受理后的法律后果。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所以选项A正确。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所以选项B错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所以选项C正确。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所以选项D正确。

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所以选项E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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