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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物备考试题及解析11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3-13

参考答案:

1. [答案]:B

[解析]超额累进税率的边际税率和平均税率不一致,税收负担的透明度较差;计税基数可以是绝对数,也可以是相对数。是绝对数时,超倍累进税率实际上是超额累进税率;是相对数时,超倍累进税率实际上是超率累进税率。

2. [答案]:A

[解析]选项B,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凡是特别法中作出规定的,排斥普通法的适用,但这种排斥仅就特别法中的具体规定而言,并不是说随着特别法的规定,原有居于普通法地位的税法即告废止;选项C,新法优于旧法原则的适用,以新法生效实施为标志;选项D,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3. [答案]:A

[解析]选项B,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非职务行为,或者税务机关的人事任免等内容均不是税收执法监督的监督范围;选项C,税收执法监督的对象是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选项D,税收执法检查、复议应诉等工作是典型的事后监督。

4. [答案]:C

[解析]税法的扩充解释是指为了更好地体现立法精神,对税法条文所进行的大于其字面含义的解释。由于解释税法要考虑其经济含义,仅仅进行字面解释有时不能充分、准确地表达税法的真实意图。故在税收法律实践中有时难免要对税法进行扩充解释,以更好地把握立法者的本意。例如,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第4款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按次征收。但是容易出现纳税人将取得劳务报酬次数无限分割,逃避纳税、减少税收收入的问题,故《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1条第1款将劳务报酬按次征税扩充解释为:“劳务报酬所得……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5. [答案]:A

[解析]从狭义税法角度看,有权的国家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其他选项是广义的立法机关。

6. [答案]:D

[解析]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

(1)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

(2)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

(3)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纳税人承担较多的义务,享受较少的权利

(4)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

7. [答案]:D

[解析]选项A,直接抵免法适用于对同一经济实体即总、分机构间的税收抵免;选项B,免税法是可以彻底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选项C,目前世界各国所采取的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单边方式、双边方式和多边方式。

8. [答案]:B

[解析]外购货物用于免税项目,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税行为。 其他的进项税额中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20000-4000-10000)×[40000÷(40000+187200÷1.17)]=1200(元) 本月应缴纳增值税=187200÷1.17×17%-[10000+(6000-1200)]=12400(元)。

9. [答案]:A

[解析]选项B属于增值税的特殊销售行为,不是视同销售行为;选项

C.D属于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非应税项目,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税行为,而不是视同销售行为。

10. [答案]:B

[解析]饲料添加剂不属于饲料征税范围,不适用13%的低税率;肉桂油、桉油、香茅油、环氧大豆油、氢化植物油,均适用17%的税率。

11. [答案]:D

[解析]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12. [答案]:A

[解析]销售货物和抵债应纳增值税=36000÷(1+3%)×3%+3000÷(1+3%)×3%=1135.92(元) 购买税控收款机可抵免税额=6400÷(1+17%)×17%=929.91(元)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小货车应纳增值税税额=9800÷(1+3%)×2%=190.29(元) 该个体商店当月应纳增值税=1135.92-929.91+190.29=396.3(元)

13. [答案]:D

[解析]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月,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

14. [答案]:C

[解析]应纳增值税=(66+30)÷(1+3%)×3%=2.8(万元) 汽车装饰和清洗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15. [答案]:C

[解析]该汽车生产企业进口小汽车成套配件应纳增值税=(136+10+2)×6.85×(1+25%)×17%=215.43 (万元)

16. [答案]:A

[解析]经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加油站自用车辆自用油允许在当月成品油销售数量中扣除;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按预收账款作相关财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 该加油站当月应纳增值税=(800×1388+200×1176-1440)×6.5÷(1+17%)×17%÷10000-700×17%=7.95(万元)

17. [答案]:D

[解析]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烟丝,属于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移送环节不缴纳消费税。

18. [答案]:C

[解析]纳税人销售粮食白酒应税消费品同时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就应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并入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80+4.68÷1.17)×20%+8×2000×0.5÷10000=17.6(万元)

19. [答案]:D

[解析]企业外购轮胎用于生产轮胎的,可以抵扣已纳的消费税税额,本题中是外购轮胎用于生产汽车,所以,不得扣除已纳的消费税税额,本月应纳的消费税税额=(11.6+0.6÷1.17)×360×9%=392.46(万元)。

20. [答案]:A

[解析]选项B,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但经国家税务总局及所属税务分局批准,纳税人分支机构应纳消费税税款也可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选项C,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缴消费税税款;选项D,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应事先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回纳税人核算地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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