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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基础练习及答案(9)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2-20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答案]:B

  [解析]:收入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

  2

  [答案]:D

  [解析]:个体工商户会计科目中只有“营业费用”科目,没有“管理费用”科目;个体工商户招待亲属的费用,属于税后列支费用,不允许税前列支。

  3

  [答案]:B

  [解析]: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设置复式账:

  (1)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

  (2)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

  (3)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4

  [答案]:C

  [解析]: 对于经营规模小,确无建账能力的业户,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暂不建账或不设置账簿。

  二、多项选择题

  1

  [答案]:BCDE

  [解析]:各种赞助支出以及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均为个体户计税前不允许扣除的项目。人民银行罚款属于行政性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公益救济性捐赠超过限额的部分,也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2

  [答案]:BCDE

  [解析]:注册税务师代理记账但不代客户制作原始凭证,仅指导其正确填制或依法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

  3

  [答案]:CD

  [解析]: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

  1. 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2. 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3. 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4

  [答案]:ABCE

  [解析]:代理建账建制的适用范围: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私营经济业户;名为国有或集体实为个体、私营经济业户;个人租赁、承包经营企业。经济规模小、确无建账能力的业户,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暂不建账或不设置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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