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检测习题(11)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8-03
中参考答案:
1.
【答案】ABCD
【解析】选项E:涉税服务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2.
【答案】ABCD
【解析】选项E: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涉税文书,但尚未造成委托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向社会公告。
3.
【答案】ABCD
【解析】选项E:涉税服务业务应以委托人利益为基础,委托人利益至上是涉税服务业务的核心原则之一,也是对税务师的基本要求。
4.
【答案】ADE
【解析】选项BC属于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范畴。
5.
【答案】BC
【解析】选项B: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选项C: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纳税人仅限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不包括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也不包括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
6.
【答案】ABD
【解析】税收立法权包括:税法制定权、审议权、表决权和公布权。
7.
【答案】ABD
【解析】(1)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2)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8.
【答案】BDE
【解析】选项AC属于涉税鉴证业务。
9.
【答案】ABCD
【解析】与涉税鉴证业务相比,非涉税鉴证服务业务具有如下特点:(1)以委托人或其指向的第三人为服务对象,服务结果一般限于委托人使用;(2)非涉税鉴证服务范围和项目宽泛,服务方式灵活;(3)因委托人自身需求触发;(4)不一定出具非涉税鉴证服务业务报告。
10.
【答案】BCE
【解析】选项A:由企业向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变更;选项D: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11.
【答案】ACD
【解析】统印发票的领购方式主要有:批量供应、交旧购新、验旧购新。
12.
【答案】BDE
13.
【答案】ABCD
【解析】合同的违约金支出,可以计入个体户的营业外支出,在税前扣除。
14.
【答案】BCD
【解析】企业不需要预计缴纳的税金,如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车辆购置税等,不在“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15.
【答案】BC
【解析】选项A:增值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中核算,不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选项DE:房产税和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不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16.
【答案】CDE
【解析】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应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针对本题,不动产净值率=[1110-1110/(10×12)×12]÷1110=90%
可抵扣进项税额=1110/(1+11%)×11%×90%=99(万元)
按照本规定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60%的部分于改变用途的次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改变用途的次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所以针对本题,2017年7月可抵扣进项税额59.4万元(99×60%),2018年7月可抵扣进项税额39.6万元(99×40%)。
17.
【答案】DE
【解析】自2012年7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
18.
【答案】ADE
【解析】选项B:企业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在购入液体盐时,按所允许抵扣的资源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选项C:处置固定资产的净损益应当先转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不得直接转入“本年利润”。
19.
【答案】BE
【解析】选项AB:企业以前年度少计收益多计费用,则少计以前年度的利润,应当调增利润,所以应借记有关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选项CE: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方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选项D:对以前年度的会计利润的调整不通过“本年利润”调整,而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调整。
20.
【答案】ABE
【解析】选项CD属于记账凭证的审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