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精选试题(4)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2-04
中(52)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3年1月受让一宗土地使用权,
根据转让合同支付转让方地价款6000万元,当月办好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书。2013年2
月至2014年3月中旬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受让土地70%(其余30%尚未使用)
的面积开发建造一栋写字楼。在开发过程中,
根据建筑承包合同支付给建筑公司的劳务费和材料费共计5800万元;
发生的利息费用为300万元,不高于同期限贷款利率并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证明。3
月下旬该公司将开发建造的写字楼总面积的20%转为公司的固定资产并用于对外出租
,其余部分对外销售。2014年4月一6月该公司取得租金收入共计60万元,
可供销售部分全部售完,共计取得销售收入14000万元。
该公司在写字楼开发和销售过程中,共计发生管理费用800万元、销售费用400万元
。
(说明:该公司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
契税税率为3%;其他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2014年4月一6月共计应缴纳的营业税。
(2)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2014年4月一6月共计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3)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写字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答案:
解析: (1)应纳营业税=60×5%+14000×5%=3+700=703(万元)
(2)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703×(7%+3%)=70.3(万元)
(3)土地成本=(6000+6000×3%)×70%×80%=3460.8(万元)
开发成本=5800×80%=4640(万元)
开发费用=300×80%+(3460.8+4640)×5%=240+405.04=645.04(万元)
销售写字楼的增值额=14000-3460.8-4640-645.04-14000×5%×(1+7%+3%)-(3460.8+4640)
×20%=2864(万元)
增值率:2864÷(14000-2864)×100%=25.72%,适用的土地增值税税率为30%
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2864×30%=859.2(万元)
(53)
某税务师接受企业委托审核2014年汇算清缴相关资料.发现以下业务,提出异议,
请判断企业的做法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指明应如何处理?
(1)企业为全体员工缴纳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金额分别相当于职工工资总额的8%,计人工资核算,并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部扣除。
(2)审核个人所得税税额计算,
发现上述补充养老保险与补充医疗保险均已与职工当月工资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
解析:
业务(1)中,企业的处理不正确: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的部分,即剩下3%
的部分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财税[2009]27号规定:企业为全体员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业务(2)中,企业对补充养老保险的处理不正确,
对补充养老保险企业负担的部分暂不作为工资、薪金缴纳个税;个人负担的部分,
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工资、
薪金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职工取得的企业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应并人职工的当月工资一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对补充医疗保险的处理正确。
【解析】从2014年1月1日起,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
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
单位缴费部分,在计人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
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上述标准的部分,
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所谓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按照《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规定,
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
(54)
兴隆商场是河南省郑州市一家大型商场,2014年3月份A、B
两家公司的货物进入商场销售,商场与A公司约定,商场每月收取A公司10000
元的固定服务费;商场与B公司约定,每月按照8公司产品的销售额为商场提取10%
的收入。2014年4月,A公司向商场支付10000元服务费,B公司产品的销售额为
100000元,兴隆商场提取10000元的收入。(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
3%)
问题:
(1)这两种情况下,兴隆商场、A公司、B公司应该如何缴纳流转税?
应该如何开具发票?
(2)根据税后利润,从商场的角度看与A、B两公司的合作方式,哪种方式更为有利?
答案:
解析: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