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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备考: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4-27

  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一、征税范围(中国境内)一般规定包括生产,批发,零售,进口环节①销售(有偿转让所有权)或者进口货物(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②有偿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委托行为只收取加工费,且劳务对象必须是有形动产

  二、具体规定

  1、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

  ①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谁开发票谁为纳税人期货交易所增值税按次计算

  ②银行销售金银业务。

  ③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业务。

  ④集邮商品的生产,与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

  ⑤发行报邗,邮政部门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征收增值税

  ⑥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

  ⑦融资租赁:经批准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所有权转让征收增值税,未转让,征收营业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⑧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应税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⑨从事热力,电力,燃气,自来水等公共事业收取的一次性费用,与销售数量有关,征收增值税。

  ⑩代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相关费用,不属于价外费用,不征收增值税。

  ①销售货物代办保险,销售汽车代缴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不作为价外费用征收增值税。

  ②软件产品销售: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费用,按增值税混合销售征收即征即退: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费用,不征收增值税。

  ③印刷企业印刷图书,报纸,杂志:自行购买纸张按货物销售(13%):由出版单位提供纸张,按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印刷企业印刷资料,信纸,统一按17%税率

  ④会员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⑤各燃油电厂从政府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补贴,不征收增值税

  ⑥提供矿产资源开采,挖掘,切割,破碎,分拣等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

  ⑦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时一并销售的附着于土地或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属于应税货物,缴纳增值税:属于不动产的缴纳营业税。

  ⑧在自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⑨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销售货物—光盘,征收增值税(受赠):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双方共同拥有(转让无形资产),不征收增值税。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不征收增值税。

  ⑩供电企业利用自身输变电设备,对并入电网的企业自备电厂生产的电力产品进行电压调节(并按电量向电厂收取的并网服务费),属于提供加工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

  2、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一律视同销售:购进的货物,内部最终使用不视同销售,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抵扣的,按成本价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外部移送视同销售,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按同类产品的售价或组价)

  ①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的②销售代销货物③总分机构之间移送货物用于销售(不再同一县市)④将资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⑤将自产,委托加工,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二、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1、纳税义务人,境内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承租人或承包人

  2、扣缴义务人,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为境内代理人,否则为购买方。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一、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

  ①年应税销售额(经营规模)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的纳税人—工业(占50%以上为主,兼营货物批发,零售),小规模<=50万元:批发或零售货物纳税人——商业,小规模纳税人<=80万元。

  ②会计核算水平(认定资格)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固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③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自然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④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年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稽查查补,纳税评估调整,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和免税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销售额计入查补纳税申报当月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管理

  1、向谁申请,向其机构所在地县市,国家税务局或者同级别的税务分局(认定机关)

  2、申请时间,①新开业的纳税人字办理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②已开业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主动申请认定,在申报期间结束后40日内报送《申请认定表》—认定机关在受理中申请认定之日起20日内完成资格认定—告示纳税人::被动通知认定,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40日)申请资格认定—主管税务机关在规定期限结束后20日内告知纳税人,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适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3、相关规定:①纳税人自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次月(新开业当月),按规定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②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只进不退)

  4、纳税辅导期管理①对象:新认定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资金少于80万元,人数<=10人,3个月的执行期:其他一般纳税人(6个月次月执行)——增值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骗取出口退税额,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其他情形

  ②管理规定:A实行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小型商贸批发企业<=10万元:按次限量控制,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B一个月内多次领购,第二次起按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C辅导期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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