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会《税法》考点解析: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0-08
中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考情分析】一般考点
一、税法分类
划分标准 |
税法分类 |
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 |
税收基本法{目前国内还没颁布,不属于我国现行税法}和税收普通法 |
税法的职能作用 |
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
税法征收对象 |
商品和劳务税税法,所得税税法,财产、行为税税法,资源税税法,特定目的税税法 |
行使税收管辖权 |
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 |
二、现行税法体系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由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构成。
1.税收实体法体系
由17个税收法律、法规组成,它们按性质作用分五类。 {对于税种的分类,不具有法定性}
【要点】我国目前税制是以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
主 |
商品和劳务税类 |
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关税 |
所得税类(直接税){纳税人和负税人一致} |
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 |
非 |
财产和行为税类 |
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 |
资源税类 |
包括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 |
特定目的税类 |
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船舶吨税 |
2.税收程序法体系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包括《税收征收管理法》、《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不存在《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条例》这个东西}
(1)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实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
(2)由海关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海关法》及《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要点】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的程序法的法律制度构成了我国现行税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