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会《税法》考点解析:税法基本原则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0-05
中税法基本原则
【考情分析】重要考点
税法的原则反映税收活动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一、税收法定原则——核心基本原则{基本原则里面的核心}
党的十八界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首次在党的文件中明确提出这一最根本的税法原则。
(一)含义: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必须由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
(二)内容:税收要件法定原则、税务合法性原则。
1.税收要件法定原则——立法角度
国家对其开征的任何税种都必须由法律对其进行专门确定才能实施;征税要素的变动都应当按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征税的各个要素规定应尽量明确。
2.税务合法性原则——征收程序法定{执法角度}
二、税法公平原则
源于法律上的平等原则。
内涵: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
三、税收效率原则
1.经济效率:要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
2.行政效率:要求提高税收行政效率。
四、实质课税原则
应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
【例如】特别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