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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应纳税额的计算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8-19

  应纳税额的计算

  知识点3:交通运输业

  一、交通运输业(3%):

  1.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注意以下6点:

  ①其中陆路运输注意包括缆车运输和索道运输。(但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按“服务业”税目征税)

  ②打捞比照水路运输办法征税。

  ③与航空有关的通用航空业务、航空地面服务业务也按照航空运输业务征税。

  ④凡与运营业务有关的劳务活动,均属该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打捞、理货、港务局提供的引航、系解缆、搬家、停泊、移泊等劳务及引水员交通费、过闸费、货物港务费等。

  ⑤对远洋运输业从事程租、期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业从事湿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税。(对远洋运输业从事光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业从事干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租赁业”征税)

  ⑥对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统一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2.计税依据:提供交通劳务取得的全部运营价款和价外费用。

  ①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②运输企业自境内运送旅客或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旅客或货物的:营业额=全程运费-付给其他承运企业的运费

  ③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航)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简称货航)开展客运飞机腹舱联运业务时,国航以收到的腹舱收入为营业额;货航以收到的货运收入扣除支付给国航的腹舱收入的余额为营业额,营业额扣除凭证为国航开具的“航空货运单”。

  [记忆小贴士] 纳税人只对由其提供的劳务取得的收入纳税。

  3.[典型例题]

  [例题1]某运输公司3月份取得运营收入400万元,另取得联运收入200万元,其中支付给其他承运单位承运费100万元,已知交通运输业适用营业税税率为3%。该公司当月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C)万元。

  A.3 B.12 C.15 D.18

  【答案】应纳营业税额=(400+200-100)×3%=15(万元)。

  [例题2]某运输公司2005年8月客运收入60万元、保价收入2万元;货运收入100万元、集装箱使用费3万元;经税务机关审核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普通发票,注明价款0.234万元。该公司2005年8月应纳营业税(C)万元。

  A.4.8 B.4.95 C.4.916 D.4.766

  【答案】营业税=(60+2+100+3)×3%-0.234÷(1+17%)×17%=4.916(万元)。

  知识点4:建筑业

  二、建筑业(3%):

  1.指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等,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修缮工程、装饰工程和其他工程作业等内容。注意以下3点:

  ①代办电信工程、水利工程、爆破、航空勘探、钻井(打井)勘探、爆破勘探,属于“建筑业”等工程作业属于建筑业范畴。其他的税目内容与考生通常理解的建筑工程基本相同。

  ②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按“建筑业”税目征税。

  ③自建行为的纳税规定总结:

  a、自建自用房屋的行为不纳税。

  b、将自建自用的房屋对外销售(含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交两道税:自建行为按“建筑业”纳税,再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c、自建后出租按“服务业”交营业税,但自建行为不是“建筑业”的征税范围。

  d、自建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按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分别交税),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相关规定核定其营业额。

  2.计税依据: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①将工程分包给他单位的,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付给分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②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和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但不含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3.[典型例题]

  [例题1]2009年9月,某建筑安装企业承包一项安装工程,竣工后共取得工程价款100万元。其中,在施工期间发生劳动保护费5万元,临时施工费3万元,支付职工工资、奖金25万元,购买建筑材料等支出40万元。另外,还向发包单位收取抢工费2万元,获得提前竣工奖3万元。计算该企业9月份应纳营业税的营业额。

  [答案]该企业9月份应纳营业税的营业额=100+2+3=105(万)

  [例题2]某施工企业2008年自建一幢宿舍,其中一部分已竣工销售。已竣工销售的宿舍楼建筑安装成本为100万元,取得销售收入150万元。(建筑业营业税率为3%,成本利润率为5%,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率为5%)请计算该公司应纳营业税。

  解:(1)自行建造行为交营业税 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100×(1+5%)÷(1-3%)=108.2(万元) 按建筑业交营业税=108.2×3%=3.2(万元)

  (2)销售宿舍应缴营业税=150×5%=7.5(万元)

  (3)应纳营业税总额=3.2+7.5=10.7(万元)

  [例题3]A建筑公司具备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企业资质,该公司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注明的建筑业劳务价款为9000元(其中安装的设备价款为3000万元,建设方提供设备),同时提供建筑材料1000万元。A公司将1500万元的安装工程分包给B建筑公司。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支付给A公司材料差价款600万元,提前竣工奖150万元。请计算A企业应纳营业税额。

  [答案]应纳营业税额=(9000+1000-3000-1500+600+150)×3%=187.5(万元)

  知识点5:金融保险业

  三、金融保险业(5%):

  1.包括金融业和保险业。

  金融业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

  保险是指将通过契约形式集中起来的资金,用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的活动。

  境内外资金融机构从事的离岸银行业务,应在我国缴纳营业税。注意以下5点:

  ①存款、金银买卖业务,不征收营业税。

  ②金融机构往来业务暂不征收营业税。特指资金往来业务取得的收入,但相互之间提供的服务要征税。

  ③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不征收营业税。人民银行对企业贷款或委托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征税。

  ④出纳长款收入,不征税。

  ⑤保险企业取得的追偿款不征收营业税。保险公司的摊回分保费用不征营业税。

  2.计税依据:

  (1)金融业:

  ①贷款业务的营业额为贷款利息收入(包括各种加息、罚息)。

  ②融资租赁业务:余额计税 本期营业额=(应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实际成本)×(本期天数÷总天数)

  ③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余额计税

  营业额=卖出价(不扣除任何费用)-买入价(不含各种费用和税金,买入价格中可以扣除持有期间的利息和股利收入)。

  ④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的手续费全部收入。

  (2)保险业:

  ①初保业务:全部保费收入

  ②储金业务:储金利息=(期初余额+期末余额)÷2×一年定期利率÷12

  ③无赔偿奖励以向投保人实际收取的保费征税。

  3.[典型例题]

  [例题1]下列有关金融保险业营业税计税依据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ABD)。

  A.一般贷款业务的计税依据为利差收入

  B.转让债券的计税依据为卖出债券的全部收入

  C.金融中间业务的计税依据为佣金的全部收入

  D.融资租赁业务的计税依据为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

  [例题2]某银行2009年第二季度买卖企业债券出现负差55万元;第三季度购买企业债券共支付564万元,其中包括各种税费0.7万元;第三季度转让企业债券取得收入690万元,在转让企业债券过程中,支付各种税费1.1万元。该银行第三季度上述业务应纳营业税税额(C)万元。

  A.3.55 B.3.53 C.3.59 D.6.3

  【答案】该银行第三季度上述业务应纳营业税税额=[690-(564-0.7)- 55 ]×5%=3.59(万元)

  [例题3]某市商业银行2009年第四季度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取得贷款业务利息收入600万元;支付单位、个人存款利息100万元。

  (2)取得转让公司债券收入1100万元,债券的买入价为900万元。

  (3)取得金融服务手续费收入15万元。

  (4)吸收居民存款500万元。已知:金融业适用的营业税税额为5%。

  要求:计算该银行第四季度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答案】

  (1)贷款业务以利息收入全额为营业额。 应纳税额=600×5%=30(万元)

  (2)债券等金融商品买卖营业额=卖出价(不扣除任何费用)-买入价

  应纳税额=(1100-900)×5%=10(万元)

  (3)提供金融服务,以金融服务手续费为营业额。

  应纳税额=15×5%=0.75(万元)

  (4)银行吸收居民存款,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该银行第四季度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40.75(万元)

  知识点6:邮电通信业

  四、邮电通信业(3%)

  1.包括邮政、电信及邮政、电信的相关业务。快递业务、邮政储蓄属于该税目。

  2.计税依据:取得的营业收入额。

  ①电信部门以集中受理方式为集团客户提供跨省的出租电路业务,由受理地区的电信部门按取得的全部价款减除分割给参与提供跨省电信业务的电信部门的价款后的差额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对参与提供跨省电信业务的电信部门,按各自取得的全部价款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②邮政电信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同为用户提供邮政电信业务及其他服务并由邮政电信单位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合作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③自2009年11月1日起,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手机特服号“10699969”和“10699919”分别为中国绿化基金会和中国社会工作协会接受捐款业务,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中国绿化基金会和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

  3.[典型例题]

  [例题]2009年7月,某地邮政局发生以下经济业务:传递函件收入9万元,电话、电传收入3万元;销售电信物品收入4万元;报刊发行收入5万元,邮务物品销售收入2万元,该邮政局7月份应缴纳由营业税额为( )万元。

  【答案】应缴纳由营业税额=(9+3+4+5+2)×3%=0.69(万元)。

  知识点7:文化体育业

  五、文化体育业(3%)

  1.包括文化业和体育业:

  文化业是指经营文化活动的业务,包括表演、播映、经营游览场所、展览、培训、文学艺术科技讲座、图书资料借阅等业务。

  体育业是指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和为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提供场所的业务。

  2.计税依据:取得的营业收入额。

  ①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司或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知识点8:娱乐业

  六、娱乐业(5%~20%)

  1.娱乐业是指为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包括经营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坐、台球、高乐夫球、保龄球场、网吧、游艺场等娱乐场所,以及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服务的业务。娱乐场所为顾客提供的饮食服务及其他各种服务也按照娱乐业征税。

  2.计税依据:以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为营业额,包括门票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饮料收费及其它收费。

  知识点9:服务业

  七、服务业(5%)

  1.本税目的征税范围包括

  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其他服务业。

  ①远洋运输业的光租和航空运输业的干租业务属于服务业税目。

  ②福利彩票机构发行销售福彩的收入不征营业税。代销单位销售福彩的手续费收入应征营业税。

  ③对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社保基金托管人从事社保基金管理活动取得的收入,依照税法规定征收营业税。

  ④双方签订承包、租赁合同(协议,下同),将企业或企业部分资产出包、租赁,出包、出租者向承包、承租方收取的承包费、租赁费(承租费,下同)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出包方收取的承包费凡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属于企业内部分配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a.承包方以出包方名义对外经营,由出包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b.承包方的经营收支全部纳入出包方的财务会计核算;

  c.出包方与承包方的利益分配是以出包方的利润为基础。

  ⑤旅游景点经营索道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旅游业”征税。

  ⑥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行为,按“服务业——租赁”项目征税。

  ⑦无船承运业务按照“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税。

  ⑧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以下简称业主)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房产使用权与酒店进行合作经营,如房产产权并未归属新的经济实体,业主按照约定取得的固定收入和分红收入均应视为租金收入,按“服务业-租赁业”征税。

  ⑨对港口设施经营人收取的港口设施保安费,应按照“服务业”税目全额征收营业税。

  ⑩单位和个人受托种植植物、饲养动物的行为,应按照“服务业”税目征税。

  2.计税依据

  ①代理业营业额为纳税人从事代理业务向委托方实际收取的报酬。

  ②福利彩票机构发行销售福利彩票取得的收入不征营业税。代销机构的手续费收入应征收营业税。

  ③广告代理业的代理者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付给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但不得扣除制作费)

  ④拍卖行向委托方收取的手续费收入为营额。

  ⑤旅游业

  营业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旅游者的住宿、餐费、交通费、景点门票、其他接团企业的费用

  ⑥经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

  ⑦境内单位派出本单位的员工为境外企业提供劳务,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境外劳务服务取得的各项收入不征营业税。

  ⑧物业管理企业以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或承租者支付的水、电、气费及房租等各项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⑨无船承租业务

  营业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海运费、报关、港杂、装卸等费用

  ⑩劳务公司

  营业额=全部收入-代委托方支付给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

  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与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海外教育考试机构和各省级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合作单位)合作开展考试的业务,实质是从事代理业务,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应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合作单位的合作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照“服务业—代理业”税目依5%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3.[典型例题]

  [例题1]2009年12月,某市某国际旅行社组织甲、乙两个假日旅游团。

  (1)甲团是由36人组成的境内旅游团。旅行社向每人收取4500元,旅游期间,旅行社为每人支付交通费1600元,住宿费400元,餐费300元,公园门票费600元。

  (2)乙团是由30人组成的境外旅游团。旅行社向每人收取6800元,在境外该团改由当地的旅游公司接团,负责境外安排旅游。按协议支付该境外公司旅游费144000。请计算该旅行社12月份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答案]应纳营业税=[(4500—1600—400—300—600)×36+(6800×30—144000)]×5%=5880(元)

  [例题2]某宾馆2010年9月取得下列收入:住宿、餐饮营业收入20万元(包括销售4吨自制啤酒取得的收入3万元),游艺厅营业收入14万元,台球室营业收入8万元。该宾馆当月应纳营业税(B)万元。(已知游艺厅适用税率为20%,台球室适用税率为5%)

  A.2.10

  B.4.20

  C.5.30

  D.5.40

  [答案]营业税=20×5%+14×20%+8×5%=4.2(万元)。

  [例题3]某广告经营公司某月份取得广告业务收入18万元,支付给其他单位广告制作费5万元,支付给电视台广告发布费3万元,收取广告赞助费1万元。该公司当月应纳营业税为(A)万元。

  A.0.80

  B.0.55

  C.0.70

  D.0.95

  [答案]应纳营业税=(18+1-3)×5%=0.80(万元)。

  [例题4]某广告公司2004年4月账面记载的广告业务收入为80万元,营业成本为90万元,支付给某电视台的广告发布费为25万元,支付给某报社的广告发布费为17万元。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为其广告收费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又无同类广告可比价格,于是决定重新审核其计税价格(核定的成本利润率为15%)。该广告公司当月以价值400万元的不动产,100万元的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某企业(不征)。另外参与主办服装表演取得收入10万元(文体),转让广告案例的编辑、制作权取得收入10万元(转让无形资产)。请计算该广告公司当月应纳营业税额。

  [答案]广告业务的计税营业额=90×(1+15%)÷(1-5%)=108.95(万元)

  应纳营业税额=(108.95-25-17)×5%+10×3%+10×5%=4.15(万元)

  知识点10:转让无形资产

  八、转让无形资产(5%)

  1、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出租电影拷贝、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

  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投资后转让该项股权,也不征收营业税。

  2、计税依据

  转让无形资产的营业额为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从受让方取得的货币、货物和其他经济利益。

  单位和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单位和个人转让抵债所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知识点11:销售不动产

  九、销售不动产(5%)

  1、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在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比照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投资后转让该项股权,也不征收营业税。

  2、计税依据

  纳税人销售不动产的营业额为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时从购买方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例题]甲公司自建6栋规格相同的商品房,其中向本单位职工销售3栋,取得销售收入共计720万元,将2栋作为本单位的单身职工宿舍,将1栋捐赠给希望工程基金会。上述自建商品房的建造成本为200万元/栋,成本利润率10%。

  [答案]甲公司应缴纳营业税=[200×(1+10%)/(1-3%)×4]×3%+(720/3×4)×5%=75.22(万元)

  知识点12:其他相关规定

  十、其他相关规定

  1、对于纳税人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同类价格或组成计税价):

  ①按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③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2、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

  3、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4、通信工程营业额不包括安装设备的价值。

  5、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凭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免当期应纳增值税或营业税税额,或者按照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依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税额:

  可抵免的税额=价款÷(1+17%)×17%

  当期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下期继续抵免。

  6、纳税人按规定扣除有关项目,需要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否则该项目不得扣除:

  ①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②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③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④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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