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注会考试《税法》章节重点:第十七章第一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8-18
中第十七章 税务代理
[考情分析]本章分值2分左右。
知识点1:税务代理的一般理论
第一节 税务代理的一般理论
一、税务代理的概念
(一)税务代理的概念
税务代理根据代理权限产生的依据不同,可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按代理权限范围不同,分为全面代理、单项代理和临时代理。
(二)税务代理的特点:1、公正性;2、自愿性;3、有偿性;4、独立性;5、确定性。
[典型例题1]根据代理权产生的依据不同,代理可分为(BC)
A.单项代理 B.指定代理 C.委托代理 D.临时代理
[典型例题2]下列关于税务代理说法正确的是(AD)
A.税务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应当以纳税人自愿委托和自愿选择为前提(自愿性)
B.税务代理机构属于国家税务机关的重要附属机构(独立性)
C.税务代理范围由税务代理机构和被代理人协商确定
(确定性,以法律、行政法规形式确定)
D.税务代理机构提供的是有偿服务
二、税务代理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1、日本是最早实行税务代理制度的国家。
2、我国税务代理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四个阶段:税务咨询阶段、税务代理启动阶段。税务代理全面推广阶段。
4、税务代理制度规范管理阶段。
三、税务代理制度在税收征纳关系中的作用
四、税务代理的范围和法律关系
(一)税务代理的范围(12条,略)
4、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
(二)税务代理的法律关系
1、税务代理关系的成立:
(1)税务代理关系确立的前提。①委托项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②受托代理机构及专业人员必须具有一定资格。③代理人承办业务必须由所在的代理机构统一受理,代理人以个人名义承接的代理业务不受法律保护。④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
(2)税务代理关系确立。税务代理关系的确立大致有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签约前的准备阶段,主要就委托内容与权利、义务进行洽谈;
第二阶段是签约阶段,即委托代理关系确立阶段。
2、税务代理关系的变更。
3、税务代理关系的终止:(1)自然终止。(2)人为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被代理人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①代理人已死亡;②代理人被注销资格的;③税务代理机构已破产、解体或被解散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代理人及其代理机构在委托期限内也可单方面终止代理行为:①委托方死亡或解体;②委托方授意代理人实施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经劝告仍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③委托方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报表,造成代理错误或代理人自己实施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4、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
(1)委托方的法律责任
如果委托方违反代理协议的规定,致使代理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代理协议,由此而产生法律后果的法律责任应全部由委托方承担,其中,纳税人除了应按规定承担本身承担的税收法律责任以外,还应按规定向受托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2)受托方的法律责任
①税务代理如因工作失误或未按期完成税务代理事务等未履行税务代理职责,给委托方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应由受托方负责。
②税务代理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3)对属于共同法律责任的处理
代理人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如果互相勾结、偷税抗税、共同违法,应按共同违法论处,双方都要承担法律责任。涉及刑事犯罪的,还要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典型例题1]下列属于税务代理业务范围的是(ABD)
A.办理税务登记
B.审查纳税情况
C.办理发票领购手续(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的领购手续)
D.税务行政复议手续
[典型例题2]下列符合税务代理关系确定的特定条件是(AB)
A.委托项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B.未经政府有关部门确认批准,所有机构不得从事税务代理业务
C.代理人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业务范围
(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
D.税务代理关系的确立必须有委托代理协议,该协议包括书面的和口头的
(必须书面)
[2009年考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税务代理业务范围的有(ABD)。
A.办理纳税、退税和减免税申报
B.办理企业所得税财产损失的鉴证
C.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领购手续
D.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