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注会考试《税法》章节重点:第十三章第八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8-10
中第八节 减免优惠
1、免税项目
①省级政府、国务院部委等,及外国组织颁发的科教文卫等奖金。(级别、用途)
②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⑤保险赔款。
⑦按规定提取并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征。超过规定的部分,计征个人所得税。
⑧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
2、减税项目(三项)
①残疾、孤老、烈属的所得。
②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暂免征税项目
[典型例题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奖金有(B)
A.购物抽奖所获奖金 B.省级政府颁发的科技奖奖金
C.省级电台有奖竞猜所获奖金 D.举报偷税行为所获奖金
[典型例题2]下列各项中,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所得是(CD)
A.烈属的所得
B.保险赔款
C.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为800元
D.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