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审计知识点:审计沟通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2-27
中审计沟通
一、考情分析
本章属于一般重要的内容,根据本章内容的特点,考试中主要以客观题的形式考查,也可在简答题中涉及。应关注: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沟通的对象、事项和过程;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二、重点和难点
(一)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的沟通
1.沟通的对象
注意:
第一,通常,与治理层的下设组织和人员,如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等沟通。
第二,注册会计师在决定与治理层沟通时,需要考虑的事项。
第三,治理层全部成员参与管理被审计单位情形的处理。
2.沟通的事项
(1)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
(2)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
(3)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4)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5)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6)补充事项
3.沟通的过程
(1)确立沟通过程
第一,与管理层的沟通
在与治理层沟通某些事项前,注册会计师可能就这些事项与管理层讨论,除非这种做法并不适当。不适合与管理层讨论的事项包括管理层的胜任能力或诚信问题等。如果被审计单位设有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可以在与治理层沟通前与内部审计人员讨论相关事项。
第二,与第三方的沟通
(2)沟通的形式
第一,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如果根据职业判断认为采用口头形式沟通不适当,注册会计师应当以书面形式与治理层沟通,但书面沟通不必包括审计过程中的所有事项;
第二,对于审计准则要求的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注册会计师应以书面形式沟通;
第三,其他事项,注册会计师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沟通;
注意:
确定沟通的形式时,除考虑事项的重要程度外,还要考虑其他因素。
(3)时间
第一,对于计划事项的沟通,通常在审计业务的早期阶段进行;
第二,对于审计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如果治理层能够协助注册会计师克服这些困难,或者这些困难可能导致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可能需要尽快沟通;
第三,当同时审计通用目的和特殊目的财务报表时,注册会计师协调沟通的时间安排可能是适当的。
(4)沟通不充分的应对措施
1)有助于评价沟通过程充分性的审计证据。
注册会计师不需要设计专门程序以支持其对治理层之间的双向沟通的评价,这种评价可以建立在为其他目的而实施的审计程序所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
2)沟通不充分的应对措施。
不充分的双向沟通可能意味着令人不满意的控制环境,影响注册会计师对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同时存在一种风险,即注册会计师可能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形成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
如果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之间的双向沟通不充分,并且这种情况得不到解决,注册会计师应采取的措施:
1)根据范围受到限制的情况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2)就采取不同措施的后果征询法律意见;
3)与第三方(如监管机构)、被审计单位外部的在治理结构中拥有更高权力的组织或人员(如企业的业主、股东大会中的股东)或对公共部门负责的政府部门进行沟通;
4)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解除业务约定。
(二)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1.前后任注册会计师沟通的总体要求
(1)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含义
(2)总体要求——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征得被审计单位的同意,主动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沟通可以采用口头和书面等方式进行。前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将沟通的情况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
2.接受委托前的沟通——在接受委托前,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必要沟通,并对沟通结果进行评价,以确定是否接受委托。
注意:沟通的内容
3.接受委托后的沟通——接受委托后的沟通不是必要程序,而是由后任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工作需要自行决定的。这一阶段的沟通主要包括查阅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底稿及询问有关事项等。沟通可以采用电话询问、举行会谈、致送审计问卷等方式,但最有效、最常用的方式是查阅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底稿。
4.发现前任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表可能存在重大错报时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