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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精要知识点(9)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0-05

  股份转让的法律限制

  股东性质 股份转让的法律规定

  1、发起人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2、董事、监事、经理 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3、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的机构和人员 在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准买卖该股票

  4、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的机构和人员 自接受委托之日起至文件公布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股票

  5、持有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的股份5%的股东 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

  6、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证券公司 卖出该股票时不受6个月的时间限制

  7、收购人对所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 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得转让

  8、证券业从业人员 在任职或者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接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9、战略投资者持有的配售股票 持股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

  10、一般法人投资者持有的股票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转让

  11、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在发行结束6个月后,持有人才可以将其转换为股份

  12、重点国有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该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上市后,持有人才可以将其转换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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