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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精要知识点(7)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0-02

  人数规定

  发起人数 董事会人数 监事会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 2—50人 3-13人 不得少于3人

  股份有限公司 不少于5人 5-19人

  国有独资公司 1 3-9人 不得少于3人

  合伙企业 2人以上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不得少于3人 不设监事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不得少于3人 不设监事会

  公司一般应设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只设1-2名监事。

  证券交易所理事会人数由7-13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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