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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西注册会计师考试免试申请须知

来源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03-30

  山西省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须知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或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简称免试申请人),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2021年免试申请的受理时间为4月1-30日(4月3-5日清明节假期除外),免试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相关资料,报省注协审核:

  (一)《202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含近期标准证件照片);

  (二) 免试申请人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免试申请人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免试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为一式三份。咨询电话0351—4035791。

  附件:202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

  2021年3月29日

  原文地址:https://cpaexam.cicpa.org.cn/files/articlehtml/statichtml/03/000001787BB083118DB6B6EDFB1058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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