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蒙古注册会计师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1-08-16
中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内蒙古考区)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确保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内蒙古考区)安全平稳实施,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要求,现将我区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公告如下,请遵照执行。
1.考生须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蒙速办”APP或微信、支付宝等平台申领本人电子健康码及大数据行程卡。
2.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考场须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所有考生须主动出示本人健康码绿码、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均当日更新)、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要求有序入场。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且无不适症状(咳嗽、咽痛、乏力、腹泻等)者方可进入考点。如不满足或拒绝配合相关防疫检疫要求,一律禁止入场。
3.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承诺书并签字。承诺书每场考试均需提供(一场一张),考生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在每场考试进入考场时主动交给监考人员。
4.首次体温测量高于37.3℃的考生,由考点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至安全区域适当休息后再次测温,如在3次测温后仍不合格的考生,则不允许进场考试。
5.考生应做好个人防护,近期请勿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考试前,考生须提前准备好一次性医用口罩、消毒湿巾等防护用品。除身份核验时摘下口罩,考试期间须全 程佩戴口罩(严禁佩戴有呼吸阀的口罩)。如有排队情况,考生间距应保持大于1米的距离。
6.凡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电子健康码为“红、黄”码以及有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入境后执行健康管理措施不满14+7天的人员、14天内有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并按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报名费不退。
7.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的由医疗机构按相关规定执行,视为提前结束考试。
8.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考生入场手续较多,为避免交通拥堵、停车困难和人员聚集。考生须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赴考途中做好自我防护。考生、陪考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的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9.考生须自觉遵守考场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管理,考试结束后有序离场,不得逗留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10.请考生根据自己参加考试的时间合理安排核酸检测,以免影响考试。
11.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考生请积极预约接种,已经接种了第1剂次还需接种第2或第3剂次的考生,在达到间隔时间后,要尽早完成后续接种工作。
12.考生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并追究法律责任。
13.其他未尽事宜,依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按考点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最 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www.nmgcpa.org.cn/zzq/news52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