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蒙古注册会计师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09-23
中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内蒙古考区)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
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将于10月11日举行,专业阶段考试将于10月17日至18日举行。现就考生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1.内蒙古赤峰、鄂尔多斯、包头、呼和浩特考区涉及会计、经济法、税法三个科目两场考试,每位考生只允许参加一场考试,请考生务必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参加考试。
2.考生须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蒙速办”APP或微信、支付宝等平台申领本人电子健康码。
3.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考场须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主动出示本人健康码及鼠疫健康码“绿码”(当日更新),并按要求有序入场。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4.考试前,考生须提前准备好口罩、手套、速干洗手消毒剂等防护用品。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严禁佩戴有呼吸阀的口罩。
5.考生入场时,如不满足或拒绝配合相关防疫检疫要求,一律禁止考生入场。
6.考试当天有身体不适症状的考生,须提供核酸、抗体双检测报告作为入场凭证,无法提供相关检测报告或检测结果时效超过7天的考生,则不允许进场考试。能提供相关检测报告且显示无异常的考生,应由考点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7.无身体不适,但首次体温测量高于37.3℃的考生,由考点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至安全区域适当休息后再次测温,须为考生测温三次,且三次测温时间间隔5分钟以上,复检合格的考生可进入考场;如在3次测温后仍不合格的考生,则不允许进场考试。
8.具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4天到达报考考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相应管理,尽量避免跨省流动。如确实无法确保考前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考前7日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测温正常并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以正常参加考试。对中高风险地区具有明确防控要求的,要严格按照公布的相应政策措施执行。
9.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按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报名费不退。
10.有国(境)外旅居史人员按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11.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考生入场手续较多,为避免交通拥堵、停车困难和人员聚集。考生须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赴考途中做好自我防护。考生、陪考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的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12.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的由医疗机构按相关规定执行,视为提前结束考试。
13.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管理,考试结束后按监考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逗留拥挤,注意保持人员间距。
14.考生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并追究法律责任。
15.请考生随时关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近期发布的《关于发布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安全承诺书>的公告》、《关于调整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届生审核及准考证下载时间的公告》等相关通知。考生须仔细阅读《应考人员安全承诺书》及准考证上的《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并按要求严格执行。
16.考生考前可登录内蒙古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随时关注考试动态。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