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模考试题及答案3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10-11
中一、单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BC属于地方政府固定收入。
【点评】本题属于记忆性的内容,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注意与地方政府固定收入、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的区分。建议临考之前多看几遍,加深印象。对于该知识点,可以按照下面的总结记忆:
(1)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
(2)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环境保护税。
(3)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包括——3大税3小税:
3大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小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归中央,其他归地方)
【提示】2018年3月13日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改革国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不属于教材收录的政策时效范围内。
2、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选项A,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选项B,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不征收增值税;选项C,单用途卡发卡企业销售单用途卡,不缴纳增值税。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较细,需要在全面理解掌握教材的基础上灵活把握,既要了解哪些业务属于增值税的应税项目,又需要掌握涉及到的具体业务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3、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该公司应缴纳增值税=(40-20)÷1.05×5%+17600÷(1+3%)×2%÷10000=0.99(万元)
【点评】本题考查了两个知识点,第一个知识点:纳税人提供的劳务派遣服务区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选择差额纳税的适用5%的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选择全额纳税的适用3%的征收率,一般纳税人选择全额纳税的适用6%的税率。第二个知识点: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依照3%征收率减按2%计算增值税。注意: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计算出来的是增值税而不是销项税。
4、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BC,不属于视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而是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税的情形;选项D,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属于视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
【点评】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行为属于考试的重点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几项:
①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⑨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销售应税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⑩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10种情况应该确定为视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均要征收增值税。
5、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金银首饰和铂金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珍珠项链在生产环节缴纳消费税,零售环节不交消费税。
应缴纳消费税=(50000+36000)÷(1+17%)×5%=3675.21(元)
【点评】本题考查金银首饰消费税的计算,注意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仅限于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零售环节适用税率为5%,在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时征收,其计税依据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6、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组成计税价格=(15+2+1)÷(1-5%)=18.95(万元)
【点评】本题考查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组价的计算,注意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同时注意加工费是不含税的加工费,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应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
7、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将资产在境内总分机构之间转移,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变化,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点评】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处置资产收入的确认,注意区分内部处置和外部移送的划分思路,属于理解性知识点,不需要死记硬背。同时注意与增值税中视同销售的区别。
8、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C应该是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
②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③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④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⑤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
9、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以及其他中介机构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也应按照律师事务所的有关原则进行处理。
【点评】本题考查律师事务所的个人所得税的处理,知识点较细,需要全面理解出资律师取得的所得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制律师事务所采用的也是“先分后税”的原则,对于兼职律师取得的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由律师事务所全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不再减去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10、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烟叶税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点评】本题考查烟叶税的相关政策,注意税法关于烟叶税纳税人的规定,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不包括个人),计税依据为烟叶收购金额,适用税率为20%,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购烟叶的当天,纳税地点为烟叶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11、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且应当包括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下列税收、费用不计入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出口关税;
(2)在货物价款中单独列明的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点评】掌握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中包含的内容和不应计入完税价格的情况,了解出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确定的依据,掌握出口应纳税额的计算。
12、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征收资源税的原油,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点评】资源税需要掌握其征税范围,与城建税一样适用进口不征,出口不退的原则。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和减免税优惠经常结合在一起考查,注意从价定率计算资源税的销售额不包含增值税的销项税和运杂费,从量定额计算资源税以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
13、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点评】本题考查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的确定。注意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需要掌握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免税项目,容易与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结合。
14、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纳税人为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点评】本题考查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比较简单。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纳税人为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耕地指种植农业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园地。其中,园地包括花圃、苗圃、茶园、果园、桑园和其他种植经济林木的土地。占用鱼塘及其他农用土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也视同占用耕地,必须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税。
15、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个人居住用房不用缴纳房产税。个人出租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王某当年应缴纳房产税=2400×4%×6=576(元)。
【点评】本题考查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和税收优惠,在做本题时注意以下内容:
(1)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对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者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房产,应照章纳税。
(2)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16、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企业,免纳契税。受赠房产,承受房产的李某为契税纳税人。李某应缴纳的契税=180×3%=5.4(万元)。
【点评】契税比较特殊,其纳税义务人不是出让方,而是承受土地和房屋权属的一方,注意契税的税收优惠和契税应纳税额计算的结合。
17、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房地产企业在转让新房时缴纳的印花税在开发费用中扣除,不允许单独扣除。
【点评】土地增值税中考查的知识点较细,注意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房地产开发费用具体的扣除规定以及关于印花税是否可以单独扣除的规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超率累进税率表考试时存在不给的可能,建议考生自己记忆。关于清算的条件会以客观题和计算问答题的形式出现,是需要记忆的。
18、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含增值税税款。价外费用是指销售方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存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保管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销售方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点评】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的确定以及税率10%需要掌握,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注意哪些费用不能计入计税依据。例如支付的车辆装饰费应作为价外费用并入计税依据中计税。购买者支付的控购费,是政府部门的行政性收费,不属于销售者的价外费用范围,不应并入计税价格计税。
19、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以每辆作为计税单位;选项B,以整备质量每吨作为计税单位;选项C,以艇身长度每米作为计税单位。
【点评】本题考查车船税的计税单位,相对来说比较简单。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通常和税收优惠结合在一起考查。需要重点记忆:
(1)挂车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
(2)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
(3)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计算征收车船税。
20、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正常缴纳车船税;选项BD,免征车船税。
【点评】本题考查车船税的税收优惠,需要区分记忆法定减免和特定减免。车船税的税收优惠经常和应纳税额的计算结合在一起出题。
21、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点评】本题考查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容易混淆的税目是“技术合同”和“产权转移书据”,此处做一下区分:
(1)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其中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和非专利技术转让。技术合同不包括法律、会计、审计咨询合同。
(2)产权转移书据,包括: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
22、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企业与其关联方签署成本分摊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自行分摊的成本不得税前扣除:
①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和经济实质。
②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③没有遵循成本与收益配比原则。
④未按规定备案或准备、保存和提供有关成本分摊协议的同期资料。
⑤自签署成本分摊协议之日起经营期限少于20年。
23、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不仅适用于纳税人,还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选项B,家庭居住用的豪华住宅,也在强制执行的范围内;选项D,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规定,注意与税收保全措施的区分。
1.税收保全措施:
(1)税收保全措施的两种主要形式:
①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纳税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②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提示】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
(2)税收保全措施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不包括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也不包括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
2.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1)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两种主要形式:
①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②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
(2)税收保全与强制执行关系:强制执行不是税收保全的必然结果。
(3)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范围——不仅可以适用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而且可以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
(4)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时,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必须同时强制执行。
24、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纳税质押自纳税担保书和纳税担保财产清单经税务机关确认和质押物移交之日起生效。
【点评】本题考查纳税质押的相关规定,对比掌握质押和抵押的范围,注意区分哪些财产是不能用于抵押的,以及纳税质押的范围,注意客观题的考查。可以按照下面的总结记忆:
1.不得抵押的财产:(共8项)
(1)土地所有权。
(2)土地使用权,上述抵押范围规定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以外的财产可作应缴纳的税款及滞纳金提供抵押。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依法定程序确认为违法、违章的建筑物。
(7)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
(8)其他不予抵押的财产。
2.纳税质押分为:
(1)动产质押:现金以及其他除不动产以外的财产。
(2)权利质押: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等权利凭证。
二、多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是指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
【点评】本题属于基础性知识点,适当记忆即可。
2、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点评】对于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知识点考查较细,容易出选择题,需要记忆,会判断具体的服务是否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消费税出口退税政策包括:
①出口免税并退税。
②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③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点评】本题考查消费税出口退税的计算,要学会正确区分消费税出口退税政策的适用范围。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以及外贸企业代理其他外贸企业出口的应税消费品适用免税并退税的政策,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依据其实际出口数量免征消费税,不予办理退还消费税。除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外的其他企业,具体是指一般商贸企业,这类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一律不予退(免)税。
4、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企业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支出可以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5、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 选项B,受让企业收购的资产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50%而非85%;选项C,对于股权支付额,应该是在资产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而非50%,注意区分。
【点评】本题考查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相关比例需要记忆,同时对于股权收购、资产收购、企业合并、企业分立的计税依据的确认要理解,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需要记忆,容易出计算型选择题。
6、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 选项A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C,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注意区分哪些项目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比如下列项目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5)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另外,还要注意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依法缴纳税款。
7、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
①自2006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②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③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④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如个体工商户)。
⑤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点评】本知识点多以客观题的形式出现,建议理解性掌握。
8、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对“两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两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退(返)还。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收优惠。要区分记忆以下内容:
(1)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计征,即随“两税”的减免而减免。(2)对于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两税”退库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也可同时退库。
(3)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4)对“两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两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退(返)还。
(5)为支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9、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进口货物估价方法包括:
①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②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③倒扣价格估价方法。
④计算价格估价方法。
⑤合理方法。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关税完税价格的规定。要区分记忆哪些费用可以计入关税完税价格,哪些费用不能计入关税完税价格,易出选择题,对于关税的计算容易与增值税结合出主观题,建议熟练掌握。
10、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 选项B,免征耕地占用税;选项C,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点评】对于耕地占用税的税收优惠需要区分记忆。
1.免征耕地占用税:
(1)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2)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
2.减征耕地占用税:
(1)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2)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11、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 选项A,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选项B,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点评】对于房产税计算时涉及到的当月和次月的规定需要全面掌握,即: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8)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12、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以上四项均无须进行税务备案。
【点评】注意区分对外付汇需要进行税务备案的情形和对外付汇无须进行税务备案的情形。记住对外付汇需要进行
13、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发生改变名称、改变法定代表人、改变经济性质或经济类型、改变住所和经营地点(不涉及主管税务机关变动的)、改变生产经营或经营方式、增减注册资金(资本)、改变隶属关系、改变生产经营期限、改变或增减银行账号、改变生产经营权属以及改变其他税务登记内容的。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变更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注意区分哪些情形属于变更税务登记,哪些情形属于注销税务登记,会以客观题的形式考查。
14、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以上选项均正确。
【点评】本题考查税务行政复议管辖,注意区分记忆,另外,还要注意对具体征税行为不服时,必须先复议再诉讼。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加收滞纳金、计税依据等。除上述征税行为以外的,可以直接申请行政诉讼。
三、计算回答题
1、
【正确答案】 销售A型白酒应缴纳的消费税=30×42000×20%+30×2000×0.5=282000(元)
【正确答案】 乙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15×20000+80000+15×2000×0.5)÷(1-10%)×20%+15×2000×0.5]×(5%+3%+2%)=10277.78(万元)
【正确答案】 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职工福利,属于视同销售,要缴纳消费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12000+12000×10%+10×2000×0.5)÷(1-20%)=29000(元)
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29000×20%+10×2000×0.5=15800(元)
【正确答案】 销售B型白酒应纳消费税=50000×10×20%+10×2000×0.5-10277.78×10÷15=103148.15(元)
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单位税额250元/吨;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在3000元(不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单位税额220元/吨。
销售啤酒每吨出厂价格=(2800+1170)÷(1+17%)=3393.16(元)>3000元/吨,所以啤酒适用的消费税税额为250元/吨。
销售啤酒应纳消费税=230×250=57500(元)
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282000+15800+103148.15+57500=458448.15(元)
【正确答案】 甲酒厂当月应向A市税务机关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458448.15×(7%+3%+2%)=55013.78(元)
【答案解析】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消费税的计算。在做本题时注意以下内容:
(1)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简单记忆:换、抵、投,按最高售价计算消费税。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3)消费税的扣税有范围限制,外购已税白酒生产白酒,不能抵扣已纳消费税。白酒不在消费税扣税范围中。
(4)啤酒包装物押金本身不征收消费税,因为啤酒是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押金不会影响销售数量。但注意因为啤酒有两档税率,为了防止纳税人分解收入,少交消费税,规定销售啤酒时收取的包装物押金要并入出厂价格中,作为判断适用税率的依据。
2、
【正确答案】 1~12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7000-3500)×10%-105]×12=2940(元)
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36000÷12=3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
应纳个人所得税=36000×10%-105=3495(元)
全年工资所得和年终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940+3495=6435(元)
Personal income tax should be paid on the monthly salary from January to December=[(7000-3500)×10%-105]×12=2940(yuan)
Calculation of individual income tax for year-end bonus:
36000÷12=3000(yuan), the applicable tax rate is 10% and the quick deduction is 105.
Individual income tax payable=36000×10%-105=3495(yuan)
Individual income tax payable on annual salary income and year-end bonus=2940+3495=6435 (yuan)
【正确答案】 2016年1月授予,2017年10月5日行权,超过了12个月,所以按12个月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10-5)×10000=50000(元),50000÷12=4166.67(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166.67×10%-105)×12=3740(元)
The stock was granted in January 2017 and exercised on October 5, 2018, which is more than 12 months, so it is calculated on a 12-month basis.
Taxable income amount=(10-5)×10000=50000(yuan),50000÷12=4166.67(yuan), applicable tax rate 10%, quick deduction 105.
Personal income tax payable=(4166.67×10%-105)×12=3740(yuan)
【正确答案】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0000×(1-20%)×20%=6400(元),实际缴纳7000元,不用补税。
股息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20%=2000(元),实际缴纳1500元,应补缴个人所得税=2000-1500=500(元)。
The income from the royalty shall be subject to personal income tax=40000×(1-20%)×20%=6400(yuan), with the actual payment 7000 yuan and no additional tax.
Dividend income shall be subject to personal income tax=10000×20%=2000(yuan), with actual payment of 1500 yuan and a supplementary payment of personal income tax=2000-1500=500(yuan).
【正确答案】 11月和12月出租别墅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800)×(1-20%)×20%×2=3584(元)
Rental villas in November and December are subject to personal income tax0=(12000-800)×1-20%×20%
【正确答案】 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免征个人所得税。
债券利息收入=20000×20%=4000(元)
【正确答案】 应纳税额=[38000×(1-20%)×(1-30%)-5000]×20%=3256(元)
The amount of tax payable=[38000 ×(1 - 20%)×(1 - 30%)-5000]×20%=3256 (yuan)
【答案解析】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其中涉及税收优惠和应纳税额计算中的特殊问题。注意以下几点:
(1)年终奖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方法计算纳税。
(2)为纳税人代付税款,要熟记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参见教材278页 4.
(3)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4)员工因参加股票期权计划而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的,对该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区别于所在月份的其他工资、薪金所得,单独按下列公式计算当月应纳税款:
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
上款公式中的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
3、
【正确答案】 境外分公司抵免限额=50×25%=12.5(万元)。
【正确答案】 2016年甲企业境外分公司实际缴纳税额=50×30%=15(万元)
由于抵免限额12.5万元小于15万元,所以2016年境外分公司实际抵免的所得税税额为12.5万元。
【正确答案】 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抵补。
【正确答案】 无限期弥补。
理由:企业在同一纳税年度的境内外所得加总为正数的,其境外分支机构发生的亏损,为非实际亏损额,可无限期向后结转弥补。
【答案解析】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抵免限额和实际抵免境外税额的计算,有一定难度,在做本题注意以下几点:
(1)居民企业在境外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取得的各项境外所得,无论是否汇回中国境内,均应计入该企业所属纳税年度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2)某国(地区)所得税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3)在计算实际应抵免的境外已缴纳和间接负担的所得税税额时,企业在境外一国(地区)当年缴纳和间接负担的符合规定的所得税税额低于所计算的该国(地区)抵免限额的,应以该项税额作为境外所得税抵免额从企业应纳税总额中据实抵免;超过抵免限额的,当年应以抵免限额作为境外所得税抵免额进行抵免,超过抵免限额的余额允许从次年起在连续五个纳税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4、
【正确答案】 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税务机关可要求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正确答案】 允许扣除的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8000×(1+5%)×90%=7560(万元)
【正确答案】 开发成本=(2000+1000+600+400+500+500)×90%=4500(万元)
开发费用=1000×90%+(7560+4500)×5%=1503(万元)
可以扣除的税金=25000×11%×(7%+3%+2%)=330(万元)
加计扣除=(7560+4500)×20%=2412(万元)
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合计=7560+4500+1503+330+2412=16305(万元)
收入合计=25000×90%=22500(万元)
增值率=(22500-16305)÷16305×100%=37.99%,适用税率为30%。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22500-16305)×30%=1858.50(万元)
补缴土地增税=1858.80-600=1258.80(万元)
【正确答案】 纳税人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不加收滞纳金。
【正确答案】 税务中介机构受托对清算项目审核鉴证时,应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格式对审核鉴证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对符合要求的鉴证报告,税务机关可以采信。
【答案解析】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其中涉及一些清算的规定。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区分记忆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情形。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契税,应视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扣除。
3.对于土地增值税的计算过程,按照下面的总结记忆: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土地增值税计算的核心部分是扣除项目及其金额。
扣除项目 |
具体内容 | |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
土地价款;缴纳的相关费用(登记、过户手续费和契税等) | |
(2)房地产开发成本 |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 |
(3)房地产开发费用 |
利息能分摊并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 |
利息+[(1)+(2)]×5%以内(注:利息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不包括加息、罚息) |
利息不能分摊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 |
[(1)+(2)]×10%以内 | |
(4)税金 |
(1)房地产开发企业:扣“一税两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 |
(2)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扣“两税两费”(印花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
(5)其他扣除项目 |
[(1)+(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