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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章节试题:消费税法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1-10

  二 、多项选择题

  1. 【答案】 B, C, D

  【解析】

  烟叶不属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生产销售烟叶的单位不属于消费税纳税义务人。

  【知识点】 征税范围

  2. 【答案】 C, D

  【解析】

  选项AB: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

  【知识点】 征税范围

  3. 【答案】 A, B, C, D

  【解析】

  上述选项均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

  【知识点】 征税范围

  4. 【答案】 A, B, C, D

  【解析】

  上述选项均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

  【知识点】 征税范围

  5. 【答案】 A, C, D

  【解析】

  选项B: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知识点】 从价计征

  6. 【答案】 A, B, C, D

  【解析】

  上述选项的说法均符合规定。

  【知识点】 计税依据

  7. 【答案】 A, C, D

  【解析】

  选项B:啤酒适用从量定额办法计征消费税,所以其押金不计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知识点】 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8. 【答案】 A, B, C

  【解析】

  啤酒、黄酒、成品油适用的是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的办法;白酒适用从价定率加从量定额的复合计征办法。

  【知识点】 从量计征

  9. 【答案】 B, D

  【解析】

  选项A:生产销售啤酒的,计税依据为啤酒的销售数量;选项C:委托加工啤酒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收回的啤酒数量。

  【知识点】 从量计征

  10. 【答案】 A, C

  【解析】

  选项AB: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计算消费税;选项CD: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知识点】 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11. 【答案】 B, D

  【解析】

  选项AB:外购已税香水精用于继续生产香水的,准予按照“生产领用量”抵扣外购香水精的已纳消费税;选项CD:准予抵扣的香水精已纳消费税=2×90%×30%=0.54(万元);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8×30%-0.54=1.86(万元)。

  【知识点】 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12. 【答案】 A, C, D

  【解析】

  在对委托方进行税务检查中,如果发现其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要责令委托方补缴税款,并对受托方处以应代收代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委托方补征税款的计税依据是:如果在检查时,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经直接销售的,按销售额计税;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所以当期对外销售部分和留存部分计税依据不同,甲厂应当补缴消费税=280×30%+(110+30)÷(1-30%)×20%×30%=84+12=96(万元)。

  【知识点】 征收管理

  13. 【答案】 A, B, C

  【解析】

  小汽车、高档手表和游艇,没有扣税规定。

  【知识点】 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14. 【答案】 A, D

  【解析】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消费税。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78×2×30%=46.8(万元)。(2)委托方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本题中,甲化妆品生产企业销售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香水的不含税价格(37.44÷1.17=32万元)高于受托方乙企业的计税价格(78×2×20%=31.2万元),所以需要征收消费税。(3)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香水用于连续生产高档化妆品的,在计算缴纳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时准予按照生产领用量扣除委托加工收回香水已纳的消费税。(4)甲企业10月份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300×30%+37.44÷(1+17%)×30%-46.8=52.8(万元)。

  【知识点】 征收管理

  15. 【答案】 B, C

  【解析】

  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25+25×50%)÷(1-30%)×30%=16.07(万元)

  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25+25×50%)÷(1-30%)×17%=9.11(万元)。

  【知识点】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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