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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精选练习(八)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2-25

  8.下列项目中,不符合营业税法规定的有( )。

  A.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同时一并销售附着于土地上的固定资产中的货物或者不动产均应该缴纳营业税

  B.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计征营业税

  C.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全额计征营业税

  D.个人及购买超过5年(含)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的差额计征营业税

  【答案】ACD

  9.下列项目中,属于表述正确的有( )。

  A.建材商店销售购进建材的同时还提供建筑业劳务应该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有主管税务机关分别核定货物的销售额和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

  B.为钻井作业提供泥浆和工程技术服务的行为属于服务业行为

  C.个人销售集邮商品应该缴纳增值税

  D.非邮政部门卖杂志应该缴纳增值税

  【答案】CD

  三、计算题

  1.某商业银行2014年1月1日向A企业贷款500万元,贷款期限1年,年利率5%。按合同约定,从贷款之日起将全年利息平均为4个季度,按季偿还利息。每季度偿还利息为6.25万元(500×5%÷4)。该企业4个季度偿还利息的情况如下:

  (1)第1季度:银行结息日未收到A企业偿还的贷款利息。

  (2)第2季度:银行结息日未收到A企业上季度和本季度的贷款利息;但是收到B公司偿还的利息20万元。

  (3)第3季度:银行结息日收到A企业第1季度和第2季度应该偿还的贷款利息,未收到本季度A企业应偿还的利息。

  (4)第4季度:银行收到A企业第3季度和第4季度偿还的贷款利息。

  要求:分别计算各季度应纳的营业税。

  【答案及解析】

  考生在计算该题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凡在规定的应收未收利息核算期内发生的应收利息,均按规定缴纳营业税;

  第二、贷款应收利息自结息之日起,超过应收未收利息核算期限或贷款本金到期超过90天后仍然未收回的,按照实际收到利息申报缴纳营业税。

  第三、对已缴纳过营业税的应收未收利息,若超过应收未收利息核算期限后仍然未收回或其贷款本金到期后尚未收回的,可从以后的营业额中减除。

  第四、纳税人发放贷款后,其贷款利息自结息日起,逾期未满90天(含)的应收未收利息,应以取得利息收入权利的当天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第五、原有的应收未收贷款利息逾期90天(不含)以上的,该笔贷款新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无论该贷款本金是否逾期,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为实际收到利息的当天。

  (1)第1季度:

  应纳营业税=6.25×5%=0.3125(万元)

  (2)第2季度:

  本季度应收的贷款利息应纳营业税=6.25×5%=0.3125(万元)

  第1季度的6.25万元的利息可从B公司的贷款利息中减除,按余额缴纳营业税,所以,B公司的贷款利息应纳营业税=(20-6.25)×5%=0.6875(万元)

  (3)第3季度:

  收到的第1季度的利息和本季度因收未收利息应该缴纳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6.25×5%×2=0.6250(万元)

  取得的第2季度的应收未收利息在第2季度已纳营业税。

  (4)第4季度:

  第3季度的利息已缴纳过营业税,不必再缴纳;第4季度的利息应该缴纳营业税。应纳营业税=6.25×5%=0.3125(万元)

  2.甲建筑工程公司(有资质)2013年发生以下两项业务,均在当年完工,并收取了价款:

  (1)中标一写字楼工程的建设,总工程额8000万元,其中:

  ①本公司附设预制构件厂在施工现场制造的水泥预制构件价值2000万元;

  ②外购钢条、钢筋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标明价款1500万元,增值税85万元;

  ③附属非独立核算工厂生产制造的金属结构件,价值500万元;

  ④写字楼玻璃幕墙工程发包给具备建筑安装施工资质的乙企业,合同中注明玻璃幕墙总价值900万元,安装费用100万元。(乙企业生产制造玻璃幕墙时外购材料进项税为120万元)。

  (2)自建两幢5层楼高建筑物,每幢建造成本均为400万元,建成后,其中一幢本单位装修成写字楼出租,装修费用共150万元,当年取得租金90万元;另一幢出售,售价600万元。(当地规定成本利润率为10%)

  要求:(1)计算甲建筑公司应纳营业税。

  (2)计算甲建筑公司应纳增值税。

  (3)计算乙企业应纳增值税和营业税。

  【答案及解析】

  (1)甲建筑公司应纳营业税

  该公司营业税的缴纳包括三笔业务:写字楼的建造;写字楼的出租;自建建筑物的销售。

  ①写字楼的建造,不应该包括附属非独立核算工厂生产制造的价值500万元金属结构;但是,本公司附设预制构件厂在施工现场制造的价值2000万元水泥预制构件应该包括在计税依据中。

  写字楼工程应纳营业税=(8000-500)×3%=225万元

  ②自建建筑物出售,会涉及营业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其适用税率是3%,而出售自建建筑物属于销售不动产,适用税率为5%。

  出售自建建筑物应纳营业税=400×2×(1+10%)÷(1-3%)×3%+600×5%

  =27.22+30=57.22万元

  ③出租自建写字楼应纳营业税=90×5%=4.5万元

  甲建筑公司应纳营业税=225+57.22+4.5=286.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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