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审计综合试题及答案(2)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1-29
中7.[简答]A注册会计师担任甲集团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项目合伙人。审计工作底稿记载的相关的情况如下:
(1)A注册会计师拟使用利润总额与营业收入两个基准识别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将达到任何一个基准15%的组成部分识别为具有财务重大性的组成部分。
(2)制定集团审计策略时,尽管某组成部分不重要,A注册会计师仍拟了解该组成部分及其环境、了解该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并为该组成部分确定重要性。
(3)集团项目组根据各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确定能否由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代为执行相关工作。
(4)确定对各个组成部分拟实施的工作类型时,A注册会计师没有利用集团层面控制设计和运行的评价结果。
(5)A注册会计师根据各组成部分的重要程度确定了集团项目组参与各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工作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6)对具有财务重大性的组成部分,A注册会计师拟对选定的3类交易、4个账户余额、5项披露实施审计。
要求:
针对上述情况(1)~(6),不考虑其他情况,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和集团项目组的做法是否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情况(1)恰当。识别重要组成部分时,确定基准及百分比均属于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
情况(2)恰当。如果已执行的工作不能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集团项目组可能需要选择某些不重要组成部分亲自实施或由该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实施相关工作。
情况(3)不恰当。确定能否由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代为执行相关工作时,还应考虑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和所处的监管环境。
情况(4)恰当。集团层面控制设计和运行的评价结果可能成为集团项目组确定对各个组成部分拟实施工作的一个考虑因素。
情况(5)不恰当。组成部分不是重要组成部分这一事实,只是集团项目组确定参与该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工作类型的因素之一/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考虑其他因素。
情况(6)不恰当。对具有财务重大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使用该组成部分的重要性对该组成部分实施审计。
8.[简答]ABC会计师事务所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上市公司甲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ABC会计师事务所和XYZ公司处于同一网络。审计项目组在审计中遇到下列事项:
(1)甲公司在2017年对固定资产计提了重大的减值准备,XYZ公司合伙人X作为内部专家在审计中负责评估管理层的减值测试是否恰当,合伙人X将于2018年11月退休并受聘担任甲公司董事。
(2)2017年9月起,XYZ公司的合伙人Y受聘兼任甲公司分管财务的副董事长半年。Y注册会计师不是甲公司审计项目组成员,也未向甲公司及其关联实体提供任何非审计服务。
(3)ABC事务所的合伙人B注册会计师于2016年1月1日退休,2017年2月1日起担任甲银行独立董事。根据政策,B注册会计师继续享受事务所两年分红。
(4)ABC事务所的原管理合伙人C注册会计师于2017年1月退休后担任甲公司财务总监。
(5)2017年1月起,ABC事务所德国网络事务所的D合伙人兼任甲公司德国子公司的公司秘书,提供为期一年的公司秘书服务。
(6)审计项目组成员E曾任甲公司广州子公司的出纳,2016年10月加入ABC会计师事务所任职,2017年9月加入甲公司审计项目组参与审计固定资产项目。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是否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职业道德和独立性规定的情况,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1)违反。网络事务所合伙人X在审计项目组中担任关键审计合伙人。从其不再担任关键审计合伙人到担任甲公司董事期间,甲公司并未发布涵盖期间不低于12个月的财务报表,故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2)违反。网络事务所的合伙人兼任审计客户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将因自我评价和自身利益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
(3)违反。事务所前任合伙人担任审计客户的董事,与事务所保持重要交往,将因密切关系和外在压力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4)违反。C注册会计师作为高级合伙人在离职后十二个月内加入甲公司担任财务总监,因外在压力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5)违反。事务所人员担任审计客户公司秘书将因自我评价和过度推介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6)不违反。审计项目组成员E在财务报表涵盖期间之前加入事务所,且其在审计项目组中的工作,不涉及评价其就职于甲公司的子公司时所作的工作/出纳工作,因此,不会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9.[简答]ABC会计师事务所在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开始前,对2017年度各审计项目合伙人连续任职时间及轮换情况进行了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了以下情况。
(1)A注册会计师担任甲公司2017年度审计项目合伙人,A注册会计师曾担任甲公司2012年度至2015年度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因病未参与会计师事务所2016年度的工作。
(2)B注册会计师自2012年度起担任乙公司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在乙公司于2017年被上市公司甲公司收购后,继续担任乙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并成为甲公司的关键审计合伙人。
(3)丙公司于2016年8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C注册会计师自2011年度起担任甲公司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
(4)D注册会计师曾担任丁公司2012年度至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之后调离丁公司审计项目组,担任戊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戊公司是丁公司重要的子公司。
(5)E注册会计师2010年度至2013年度担任己银行审计项目经理,并签署了审计报告,2015、2017年度担任己银行审计项目合伙人,2014年度未参与己银行审计,也未以任何方式影响审计结果。
(6)F注册会计师自2012年度起担任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五年任期结束后轮换出该审计项目,转任辛银行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庚银行和辛银行同为壬公司的重要子公司。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是否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职业道德和独立性规定的情况,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1)不违反。A注册会计师连续4年担任甲公司2012至2015年度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未参与2016年审计工作,冷却期不足两年,故2016年度不纳入关键审计合伙人的5年任期累计,其担任2017年度审计项目合伙人,并未超过5年的任期限制。
(2)不违反。B注册会计师在成为公众利益实体的关键合伙人后还可以继续服务两年。
(3)不违反。C注册会计师在甲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后/上市后担任关键审计合伙人的时间没有超过2年,不违反有关独立性规定。
(4)违反。D注册会计师在冷却期不应参与丁公司的审计业务,否则将因密切关系或自身利益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5)违反。截止到2015年度,E注册会计师已担任己银行关键审计合伙人5年,2016年度及2017年度属于冷却期,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己银行审计业务。
(6)不违反。庚银行和辛银行属于姐妹实体,辛银行财务报表与庚银行财务报表没有直接关系,A注册会计师担任辛银行项目合伙人与庚银行审计业务不相关。
10.[简答]ABC会计师事务所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上市公司甲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ABC会计师事务所和XYZ公司处于同一网络。审计项目组在审计中遇到甲公司2017年度发生的下列事项:
(1)甲公司持有乙公司5%的股份,对乙公司不具有重大影响。乙公司聘请XYZ公司为其代编2017年度财务报表。乙公司不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
(2)XYZ公司在2017年度为甲公司提供了一项对甲公司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税务建议,该建议的有效性取决于甲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恰当,审计项目组对该项会计处理存有疑虑,正在进行协调。
(3)XYZ公司接受甲公司委托,对其内审部2017年度完成的某项内审工作进行复核,并负责向治理层汇报内审工作结果。该项内审工作与财务会计系统、财务报表以及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均无关。
(4)丙公司于2017年6月通过收购成为甲公司的重要子公司。在收购过程中,甲公司聘请XYZ公司对丙公司的各项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了购买日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5)丁公司是甲公司的母公司,2017年8月聘请XYZ公司为其共享服务中心提供信息系统的设计和实施服务。该共享服务中心承担丁公司下属各公司的财务职能。丁公司不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
(6)甲公司拟进军新的产业,聘请XYZ公司作为财务顾问,为其寻找、识别收购对象。双方约定服务费为10万元,该项收费对ABC会计师事务所不重大。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是否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职业道德和独立性规定的情况,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1)不违反。乙公司财务报表不纳入甲公司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网络事务所为乙公司提供会计服务不导致甲公司项目组自我评价。
(2)违反。XYZ公司和ABC会计师事务属于网络事务所,XYZ公司为甲公司提供了对甲公司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税务建议,该建议的有效性取决于甲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并且审计项目组对该项会计处理存有疑虑,将因自我评价对独立性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
(3)违反。ABC事务所的网络所负责承担并向甲公司治理层汇报内审工作结果,涉及管理层职责,因自我评价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4)违反。该评估结果对甲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影响重大,因自我评价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5)违反。丁公司共享服务中心承担甲公司的财务职能/所涉及的财务系统构成甲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成的信息对甲公司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为共享服务中心提供设计和实施服务将因自我评价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6)违反。XYZ公司为甲公司寻找、识别收购对象,可能承担管理层职责,将因自我评价/过度推介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11.[简答]ABC会计师事务所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上市银行甲银行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ABC会计师事务所和XYZ公司处于同一网络。审计项目组在审计中遇到下列事项:
(1)A注册会计师自2016年度起任甲银行审计合伙人。为避免影响A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独立性,其妻子在甲银行2016年年度报告公布后、2017年度审计工作开始前买卖了甲银行的股票。
(2)B注册会计师是ABC事务所金融保险业务部的主管合伙人,但不是甲银行项目合伙人。其父亲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并持有甲银行股票2000股。
(3)审计项目组成员C持有乙公司发行的股票30000股,市值6000元。甲银行持有乙公司5%的股份,但不参与乙公司的决策。乙公司不是ABC事务所的审计客户。
(4)甲银行于2017年初收购丙银行,为整合两个银行的财务信息系统,甲银行聘请XYZ公司重新设计财务信息系统。
(5)ABC会计师事务所推荐甲银行与某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投资协议,因此获得该房地产开发商30%的房屋租赁减免。
(6)A注册会计师受邀参加了甲银行2017年度股东大会,全体参会人员均获赠一个装有大会文件的移动硬盘。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是否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职业道德和独立性规定的情况,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1)违反。因针对甲银行的审计业务具有连续性,2016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至2017年度审计工作开始前期间仍属于业务期间,A注册会计师的妻子在该期间持有甲银行的股票,因自身利益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2)违反。B注册会计师作为同一分部的合伙人,其主要近亲属不得持有甲银行的股票,否则将因自身利益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3)不违反。项目组成员C持有的经济利益不重大,且甲银行不参与乙公司的决策,上述投资不被视为损害独立性。
(4)违反。重新设计后的财务信息系统所生成的信息对会计记录或被审计的财务报表影响重大,将因自我评价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5)违反。ABC事务所获得的房屋租赁减免实质上构成介绍费,可能对客观和公正原则、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原则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6)违反。A注册会计师不得接受甲公司的任何礼品/收受甲公司礼品属于不当行为,可能因自身利益和密切关系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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