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

导航

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考前检测练习13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8-31

  二、多项选择题(本题型共14小题,每小题1.分,共21分。每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答案。每小题所有答案选择正确的得分,不答、错答、漏答均不得分。)

  1.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的有()。

  A.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B.持有上市公司3%股份的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C.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D.发行人控股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答案】ACD

  【解析】选项B应当是“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甲公司被申请破产,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后,以下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乙公司向甲公司购买一批货物,货已交但款未付,管理人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

  B.丙公司借用甲公司一台货车,管理人要求丙公司交还该货车

  C.丁银行直接从甲公司账上扣划到期贷款30万元

  D.戊公司与甲公司协商,以甲公司的一台设备充抵甲公司所欠戊公司的加工费

  【答案】AB

  【解析】A选项中乙公司属于债务人的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B选项中丙公司属于债务人的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交付财产;C选项中丁银行和D选项中戊公司的行为属于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不符合法律规定。

  3.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下列几类账户中,开立时须经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的有()。

  A.基本存款账户

  B.一般存款账户

  C.QFII专用存款账户

  D.临时存款账户(非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

  【答案】ACD

  【解析】中国人民银行对于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而开立的除外)、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和QFII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度。

  4.甲对乙享有50000元债权,已到清偿期限,但乙一直宣称无能力清偿欠款。甲调查发现,乙对丁享有3个月后到期的7000元债权,戊因欠乙8000元;另外,乙在半年前发生交通事故,因事故中的人身伤害对丙享有10000元债权,因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对丙享有5000元债权。乙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乙对其享有的债权都怠于行使。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甲不可以代位行使的债权()。

  A.乙对丁的7000元债权

  B.乙对戊的8000元债权

  C.乙对丙的10000债权

  D.乙对丙的5000元债权

  【答案】ABC

  【解析】根据规定,代位权行使条件中: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包括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因此乙对丙的10000元债权甲不能行使代位权;代位权行使的债权必须是已经到期的债权,这里丁欠乙的债权未到期,不能行使代位权;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合法债权才可以代位行使,因此戊欠乙的债务甲不能行使代位权。

  5.A公司向B公司借款,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将导致《借款合同》被认定无效的有()。

  A.《借款合同》被认定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B.《借款合同》涉及资金是B公司向C企业借贷而来用于牟利,且A公司事先知情

  C.A公司将所借款项用于洗钱活动,B公司事先应当知情但未知道

  D.《借款合同》涉及资金是B公司从银行获得消费贷资金,A公司事先知情

  【答案】ABCD

  【解析】企业间借贷合同、企业内部集资合同原则上认定有效,但存在下列情形除外:(1)存在《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无效情形;(2)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因此选项D当选;(3)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因此选项B当选;(4)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因此选项C当选;(5)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6)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因此选项A应选。

  6.根据有关规定,对股东因下列理由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依法不予受理的有()。

  A.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受到损害

  B.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C.公司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

  D.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未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答案】ACD

  【解析】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 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7.除其他法定情况,下列选项中,属于《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禁止配售的对象有()。

  A.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

  B.主承销商的董事张某所管理的某只公募股票投资基金

  C.承销商的控股股东

  D.主承销商持股比例5%以上自然人股东的配偶

  【答案】ACD

  【解析】根据规定,禁止配售对象管理的公募基金不受禁止配售规定的限制,但应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8.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有()。

  A.运输行为

  B.公民人格

  C.科学著作

  D.机器设备

  【答案】ABCD

  【解析】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行为(运输行为)、物(机器设备)、人格利益(公民人格)和智力成果(科学著作)。

  9.以下属于代理权滥用的情形有()。

  A.代理他人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

  B.超越代理权的代理

  C.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民事行为

  D.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答案】ACD

  【解析】常见的代理权滥用有:一是代理他人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二是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民事行为;三是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权滥用是有代理权而非法使用,选项B属于无权代理。

  10.张某购得一套住房,但与李某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将该房屋登记在李某名下,但实际所有人为张某。后李某持房产证,擅自将该房屋以市场价卖给不知情的丁某,双方已经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但丁某尚未付清全部价款;张某得知后,向丁某主张返还房屋,此时,丁某方得知该房并非李某所有。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A.丁某不能善意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因为丁某已知晓该房屋并非李某所有,不构成善意

  B.丁某不能善意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因为丁某尚未付清全部价款

  C.丁某不能善意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因为善意取得只适用于动产,不适用于不动产

  D.张某有权主张丁某返还房屋,因为张某为该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

  【答案】ABCD

  【解析】所有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为:(1)依法律行为转让所有权;(2)转让人无处分权;(3)受让人为善意的,判断时点以受让时为准(选项A);(4)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但并不要求已经实际支付(选项B);(5)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综上,丁某已经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张某丧失了所有权,无权要求丁某返还房屋(选项D)。善意取得制度对于动产与不动产均可适用(选项C),而且,限制物权也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11.3月1日,A公司为支付货款,向B公司签发了一张见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甲商业银行为付款人。拿到票据后,B公司于3月10日提示承兑并获得甲商业银行的承兑,承兑后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C公司,C公司又背书转让给D公司。4月25日,D公司提示付款时,遭到甲商业银行的拒绝。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D公司无权向()追索。

  A.公司

  B.公司

  C.公司

  D.甲商业银行

  【答案】BC

  【解析】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到期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超期提示付款的,丧失对“出票人、承兑人”之外的前手的追索权。本题中,见票后1个月付款,3月10日见票,4月10日为到期日,则最迟应当在4月20日提示付款,4月25日提示付款,超过了提示付款期限,只能向出票人(A公司)、承兑人(甲商业银行)追索。

  12.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财政部对金融行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机关是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B.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经营业绩考核分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以公历年为考核期,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以3年为考核期

  C.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D.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的,终身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答案】ABC

  【解析】选项D: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的,自免职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造成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或者“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的,“终身”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3.根据《反垄断法》规定,属于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经书面通知经营者,可以延长规定的审查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的情形有()。

  A.经营者同意延长审查期限的

  B.经营者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准确,需要进一步核实的

  C.经营者申报后有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D.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逾期未作出决定的

  【答案】ABC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经书面通知经营者,可以延长前款规定的审查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1)经营者同意延长审查期限的;(2)经营者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准确,需要进一步核实的;(3)经营者申报后有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经营者可以实施集中。

  14.QFII制度中,下列由中国证监会负责监管的有()。

  A.投资额度的审定

  B.QFII资格的审定

  C.投资工具的确定

  D.汇兑管理

  【答案】BC

  【解析】根据规定,中国证监会负责QFII资格的审定、投资工具的确定、持股比例的限制等。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投资额度的审定、资金汇出入和汇兑管理等。

分享到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