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章节例题:合同法律制度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1-11-05
中1[.单选题]地处江南甲地的陈某向地处江北乙地的王某购买五吨苹果,约定江边交货。后双方就交货地点应在甲地的江边还是乙地的江边发生了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且按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无法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苹果的交付地点应是()。
A.乙地的江边
B.由陈某选择甲地或者乙地的江边
C.由王某选择甲地或者乙地的江边
D.甲地的江边
[答案]A
[解析]当事人就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总原则”仍不能确定:本题是苹果买卖合同,以卖方所在地(乙地江边)为合同履行地。
2[.单选题]甲、乙双方签订一份煤炭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购买煤炭1000吨,甲于4月1日向乙支付全部煤款,乙于收到煤款半个月后装车发煤。3月31日,甲调查发现,乙的煤炭经营许可证将于4月15日到期,目前煤炭库存仅剩700余吨,且正加紧将库存煤炭发往别处。甲遂决定暂不向乙付款,并于4月1日将暂不付款的决定及理由通知了乙。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无权暂不付款,因为在乙的履行期届至之前,无法确知乙将来是否会违约
B.甲无权暂不付款,因为甲若怀疑乙届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应先通知乙提供担保,只有在乙不能提供担保时,甲方可中止履行己方义务
C.甲有权暂不付款,因为甲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D.甲有权暂不付款,因为甲享有不安抗辩权
[答案]D
[解析]库存不足以履行合同且许可证即将到期,乙应当加紧生产才可能履行其与甲的合同,而乙反将库存煤炭发往别处,显然属于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选项A错误),甲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先中止履行合同,即暂不付款,如果乙不能提供担保并且未恢复履行能力,甲将有权“解除”合同(选项B错误)。
3[.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向乙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再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来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对于乙公司提出的给付请求权,甲公司拟行使不安抗辩权。下列关于不安抗辩权行使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甲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乙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甲公司应当恢复合同的履行
C.甲公司可以通过行使不安抗辩权直接解除合同
D.甲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乙公司
[答案]C
[解析]选项C:可以先中止,如果对方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了适当担保,不能解除合同,相反,应恢复履行;只有对方既未恢复履行能力又未提供适当担保,才可以解除合同。
4[.单选题]2019年,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2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借款期满后,甲公司无力偿还借款本息,此时甲公司对丙公司享有到期债权10万元,却不积极主张,乙银行拟行使债权人代位权。下列关于乙银行行使债权人代位权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乙银行可以直接以甲公司的名义行使对丙公司的债权
B.乙银行行使债权人代位权应取得甲公司的同意
C.乙银行应自行承担行使债权人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D.乙银行必须通过诉讼方式行使债权人代位权
[答案]D
[解析](1)选项A:代位权诉讼以债权人为原告,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即可;(2)选项B:不需要债务人同意,关键看是否符合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3)选项C: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负担,其他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5[.单选题]李某向王某借款5万元,约定借款期限半年,但未提及是否支付利息。半年后,因李某未如期归还,王某多次催要未果,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还本付息。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支付借款利息的主张中,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是()。
A.王某要求李某依当地习惯按年利率15%支付借款使用期间的利息
B.王某要求李某依当地习惯按年利率20%支付逾期还款期间的利息
C.王某要求李某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借款使用期间的利息
D.王某要求李某按年利率6%支付逾期还款期间的利息
[答案]D
[解析](1)选项AC: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不得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2)选项BD:借贷双方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6[.多选题]甲对乙享有50000元债权,已到清偿期限,但乙一直宣称无能力清偿欠款。甲经调查发现,乙对丁享有3个月后到期的7000元债权,戊因赌博欠乙8000元;另外,乙在半年前发生交通事故,因事故中的人身伤害对丙享有10000元债权,因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对丙享有5000元债权。乙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乙对其享有的债权都怠于行使。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甲不可以代位行使的债权有()。
A.乙对丁的7000元债权
B.乙对戊的8000元债权
C.乙对丙的10000元债权
D.乙对丙的5000元债权
[答案]ABC
[解析](1)选项A: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未到期的,债权人不能行使代位权;(2)选项B: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合法债权,债权人才能行使代位权,赌债不属于合法债权;(3)选项C:专 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如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
7[.多选题]甲公司将10吨大米委托乙商行出售,双方约定,乙商行以自己名义对外销售,每公斤售价2元,乙商行的报酬为价款的5%。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甲公司与乙商行之间成立的是行纪合同关系
B.乙商行为销售大米支出的费用应由自己负担
C.如乙商行以每公斤2.5元的价格将大米售出,双方对多出价款的分配无法达成补充协议时,则应平均分配
D.如乙商行与丙食品厂订立买卖大米的合同,则乙商行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答案]ABD
[解析]选项C:行纪人以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的,如果在行纪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甲公司)。
8[.多选题]甲、乙、丙三人合作开发一项技术,合同中未约定权利归属。该项技术开发完成后,甲、丙想要申请专利,而乙主张通过商业秘密来保护。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错误的有()。
A.甲、丙不得申请专利
B.甲、丙可申请专利,申请批准后专利权归甲、乙、丙共有
C.甲、丙可申请专利,申请批准后专利权归甲、丙所有,乙有免费实施的权利
D.甲、丙不得申请专利,但乙应向甲、丙支付补偿费
[答案]BCD
[解析]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请专利。
9[.多选题]乙企业欠甲企业货款20万元,期满未还。丙欠乙20万元货款也已到期,乙曾向丙发出催收通知书。乙、丙之间的供货合同约定,若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在乙地法院诉讼。下列选项错误的有()。
A.甲对丙不享有债权,故甲不能起诉丙
B.乙曾向丙发出债务催收通知书,故甲不能行使债权人代位权
C.甲应以乙为被告、丙为第三人提起代位权诉讼
D.甲应当在乙地法院起诉丙
[答案]ABCD
[解析]债务人怠于行使必须是没有以诉讼或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选项B错误;代位权的行使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为第三人,选项AC错误;管辖法院为次债务人住所地法院,选项D错误。
10[.多选题]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乙对丙也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三方书面约定,由丙直接向甲清偿,乙与甲、丙的债权债务终止。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
B.丙可以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
C.若丙不对甲清偿,甲可以要求乙清偿
D.若丙不对甲清偿,乙可以要求丙清偿
[答案]AB
[解析]乙已经从两个债权债务关系中退出,因此不再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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